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我市“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确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关于“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等精神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积极应对区域综合实力竞争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以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综合实力竞争集中体现为人才的竞争。面对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倡导“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竞争力、人才就是发展后劲”的理念,坚决冲破一切妨碍人才发展的陈旧观念、体制弊端和陈规陋习,努力形成人才辈出、各得其所、各尽其能的生动局面。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常州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必由之路。实现常州发展新跨越,人才是关键。在我市加快“两个率先”和实现富民强市的进程中,各类人才发挥着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的作用。当前,我市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人才总量偏少、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工作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大胆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努力构筑我市人才高地,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夯实人才基础。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尽快建立有利于人才集聚、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实现人才总量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素质提高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相适应,为我市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加快“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5、总体目标。到2005年,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41.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5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每万人拥有人才资源1215人,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0%;全社会教育经费和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分别占GDP的4.0%和1.5%.全市人才竞争力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努力建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体系。

  到2010年,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7.7万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5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2.1万人;每万人拥有人才资源1642人,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30%;全社会教育经费和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分别占GDP的6.0%和2.5%.全市人才竞争力在“长三角”地区处于先进水平。人才的国际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以环境一流、机制灵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产出高效为主要标志的人才强市。

  6、重点目标。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到2010年,重点实现三大目标:

  实施“111”党政人才工程。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实施“515”企业家明星工程。培养和造就5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企业、大集团“领军人物”,100名在省内或全国同行业企业具有领先地位的优秀企业家,5000名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的民营企业家。

  实施“686”科技英才工程。新增60名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培养800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拥有60000名高级职业技能人才。

  三、构筑和创新人才工作体系

  7、构建人才宏观调控体系。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完善和强化政府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调控。加大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建立全社会人才的供求导向机制,加强对紧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定期发布人才开发目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重点组织和引导人才向沿江开发、各级开发区和各类园区集聚,向动力和精密机械、微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络、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型纺织等产业和行业集聚,向生产和科研教学一线集聚。

  8、健全人才市场配置体系。按照“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有力”的原则,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常州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发挥对高层次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储备、评价、推荐作用,拓展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开放人才中介市场,推动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变,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各类人才价格机制,逐步实现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建立规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人才市场的网络建设,建立与国内外人才市场的有效衔接,拓宽人才交流的平台。

  9、优化人才创新创业体系。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联合和国际科技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项目的引进,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载体。围绕加快沿江开发、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吸引各类创业人才投资兴业,并提供融资、风险担保、项目资助等多方面服务。加快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科技信息、技术交易、技术经纪、科技评估、技术培训等专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开发、保护、服务和管理等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和保护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10、完善人才激励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有效激励与社会保障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设立“常州市优秀人才杰出贡献奖”,对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进行重奖。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以股份或期权形式奖励有贡献的人员,鼓励采用高层次培训作为人才的奖励,允许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兼职兼薪。建立有利于人才资源开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按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实行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补贴等。

  11、建立人才终身教育体系。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依托全社会教育资源和开放式学习网络,形成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团队学习相互动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出资的投入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加快常州大学城建设,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搞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定向培养工作。

  四、突出抓好“三支人才队伍”建设

  12、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111”党政人才工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和建立开放型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两个率先”中奋发有为的干部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要求,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多岗锻炼、优胜劣汰、效能监察、考核奖励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公务员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1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力实施“515”企业家明星工程,按照加快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视野开阔、管理水平较高、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队伍。研究探索企业家成长规律,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家创业成才、实干兴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等管理机制。适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大力关心和扶持民营企业家成长,推进职业企业家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认证和信用评价制度,推进市场化配置,实现竞争择优。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形成符合我市特点、面向各类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开放性的培养体系,加大MBA、EMBA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提高企业家素质。建立经营管理人才库,鼓励企业建立后备人才制度。

  14、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重大工程发展需要,大力实施“686”科技英才工程。加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及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具有省内及全国前沿水平、在本行业中有影响力的技术权威。继续做好国家、省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扩大高学历人才的培养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加大工程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一批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善于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的科技管理人才。加大政府、社会和企业投入力度,注重职业技能教育,以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为重点,培养一大批具有较高技能水平、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五、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

  15、进一步落实人才引进政策。(1)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和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经公开招考引进到国家机关的,允许“先进后出”。(2)对引进省级以上专家和高层次人才,采取政府定额资助、用人单位配套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其中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的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40平方米,并分别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5万元、20万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博士生导师和省级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并分别一次性发给10万元和8万元的安家费。(3)引进的两院院士、省级以上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学位的人才,教育部门应根据本人意愿及时安排其子女(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的第三代)到市内教育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有关单位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的工作原则上由引进单位负责安置,政府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协调解决安置中遇到的问题。(5)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确立聘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足额缴纳或补交有关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6)对辖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允许其选择在常州市区落户。

  16、进一步强化吸纳人才的载体建设。以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为导向,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制造业和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培育和引进一大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作用,推进我市人才高地建设。发挥我市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动力和精密机械、微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络、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型纺织等产业和行业的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群体的汇集,切实增强我市人才的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开发新机制,形成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科研开发人才梯队。

  17、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切实为引进人才提供最大的方便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人才引进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直通车”式人才服务。对海外留学人员投资创业提供“一门式”服务,实行全过程代理。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人才服务手续,提高人才引进服务效率。

  18、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机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继续完善和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研究制定《常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办法》等政策,对柔性流动来我市服务的国内外人才,颁发 “常州市特聘人员工作证”或“常州市外国专家证”,与我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咨询、讲学、兼职、短期受聘、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来我市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提供专业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用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国内外智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走出去”,在国内外人才密集区设立研发机构,借助“外脑”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9、进一步加大海外和留学人才引进力度。按照“市场配置、待遇从优、人尽其才、来去自由”的原则,完善《常州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若干规定》。鼓励和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在我市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自办或合办民营科技企业、股份制企业。市、辖市(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要设立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扶持他们在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工程等领域创新创业。在各级开发区办好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发挥其在科技创新和风险创业中的“孵化器”作用。海外留学人员进入常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业的,可获得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项目研发费用资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海外留学人员的创新创业,实现风险投资的多元化。

  六、发挥人才在“两个率先”中的作用

  20、注重发挥各类优秀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实现“两个率先”和我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推进经济国际化、科教兴市、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加快富民强市进程,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确保常州在沿海“第一集团军”中的应有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在发展社会经济、弘扬时代精神、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健康协调发展。

  21、注重发挥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的作用。要尽最大可能为引进人才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营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同时,要充分调动我市现有人才的积极性,提供更多的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事业发展的机会,使现有人才大胆创新、勇于创业、大有作为,促进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22、注重发挥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聪明才智,注重发挥各类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智囊作用等。高度重视各类技能型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新型的人才观和择业观。企业要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等方面向技能型人才倾斜,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在职培训,形成一大批具有现代科技知识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鼓励各类技能型人才熟练掌握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装备,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发展增强后劲。

  七、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23、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根本方向,以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内在动力,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探索新的选人用人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进党政人才的交流和合理流动;以人岗相适、人尽其才、能上能下为目标,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继续实行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完善选调制度,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职位试行聘用制。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规定,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考试录用方式。完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退出和淘汰机制,增强党政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快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真正建立单位自主用人、择优选人、竞争激励、优胜劣汰的机制。

  24、大力推进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个人申报、社会评审、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规范聘任程序,杜绝论资排辈,切实废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对成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不受学历、资历、职数限制。个人申报不受单位性质、年龄的限制,对于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的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以及从外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称由我市予以确认。留学人员回国后需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参与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聘任不受职数的限制。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资格体系,要在注册工程师、招投标师、各类经纪人和咨询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5、大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逐步实现分配形式多元化。推行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的模式,加快智力资本人格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步伐。事业单位要加快内部分配方式的改革,使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切实把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产生的效益相挂钩,拉开分配档次。企业可将年薪、利润分成、补充养老保险与技术入股、股份期权、风险投资等结合起来,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与对经营者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激活分配机制。股份制企业可从其净资产增值部分中划出一块,以股份或期权形式奖励在技术创新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八、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

  26、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成立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市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辖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成立相应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和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27、加大人才开发和培养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为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各方资助的人才开发和培养资金投入机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政府对人才开发和培养资金的投入,促进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重奖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各辖市(区)要建立人才开发和培养专项资金。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人才培训基金,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投资回报机制。

  28、加大人才工作的考核和检查力度。按照《常州市2003-2010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定期组织对人才工作的检查评估,及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人才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和创建“好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相挂钩。设立“常州市人才工作奖”,奖励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人才工作职能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效能监察作用,推进我市人才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办法和实施细则。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