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第十二届乌洽会将于2003年9月1日至8日在我市举行。前一阶段,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北疆经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自治区“十运会”期间的环境保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乌洽会的召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市市政市容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对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尤其是对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各宾馆(招待所)和酒店、火车站、飞机

场等重点地段和重点区域要进行彻底整治市、区两级环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二、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进一步清理整治“乱占、乱停、乱画、乱贴、乱搭、乱挂、乱抛、乱倒”“八乱”现象,严格规范摆摊设点和早、夜市。尤其要充分利用“恶意追呼系统”加大对城市牛皮癣的整治。

三、由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乌鲁木齐市夜景亮化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全市夜景亮化工作。乌洽会期间有亮化设施的标志性建筑物及红山电视塔、友好路、光明路、红山公园、雅山公园等夜景亮化设施必须按规定开启,并延长开启时间。市行政执法局要依据该《办法》的规定,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四、由市城市交通局负责,对公交车、中巴车、出租车的车容车貌和重点地段的货运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文明服务,严厉打击压站、抢站、拒载等违章行为。

五、由市园林局牵头,对全市所有的公园进行一次全面的设施安全和卫生检查,消除隐患,清除卫生死角。尤其是对人民广场、街头开放性绿地进行彻底的整治,给国内、外宾客和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休闹环境。

六、由市建委负责,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遮挡,屏蔽作业,建筑材料要有序堆放,预留施工便道,方便人、车通行。

七、乌洽会前,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全面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做好各项环境保障工作,保证乌洽会的顺利进行。

200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