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电力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稳定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可靠供电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确保可靠供电的意见

(自治区电力局 2003年8月22日)

近年来,随着我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用电持续快速增长,全区地区以上电网用电量2002年与2001年相比,增长15%,2003年1~7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7%。其中,藏中电网用电量同比增长达到25%。电力工业作为与国计民生紧密联系的基础性、公用性和服务性行业,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保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用电水平的快速增长,藏中电网从今年冬天起也将出现供电紧张局面。林芝、昌都、阿里等地区电网电力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同时,电网结构薄弱,可调及事故备用容量不足,大机小网等问题对电网安全及正常供电的影响更加突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面临很大的压力。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和对社会的可靠供电,现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电力系统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电网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更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经济、政治安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责任感,认真组织分析研究电网运行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真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网安全运行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明确。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行政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确保发、输、配、调各环节的安全,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创造条件。

三、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保证电网统一运行、统一调度。各级调度部门要精心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检修计划,确保电网正常运行时可调发电出力和事故备用容量。各运行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调度管理,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电网运行中的实时调整、控制工作,保证电能质量和向用户连续可靠供电。

四、认真做好电网安全分析工作,藏中电网、各地区电网运行管理、调度部门要针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突出问题,加强电网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提高电网安全水平。

五、加强设备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设备巡视制度,重点部位和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及时掌握设备状况,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健康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可靠性,确保骨干电源、重要输电线路、枢纽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六、进一步抓好电力设施防洪渡汛工作。今年主汛期尚未结束,各单位一定要继续高度重视电力设施防洪渡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按照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组织、技术措施,密切注视汛情变化,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渡汛。

七、认清形势,提前做好今冬明春电网迎峰工作。各地区电网运行管理单位,要认真分析今冬明春发供电形势,加强负荷预测工作,制定迎峰方案,做好电力平衡计划,充分挖掘发电潜力,提高供电面。同时,加强用电需求侧的管理,及时向政府和用户通报用电形势,争取支持和理解,通过相关经济、技术、行政手段共同做好负荷控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大用户做好无功补偿、采取错峰避峰用电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需要。

当前,正值我区各行业生产建设高峰期,电力系统各单位一定要树立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和经济发展目标的大局意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重点工程建设、各种重要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