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ΟΟ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 市市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三年八月十五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良好的交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为标准,按照“政府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城区和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认真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快改造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促进现代化强市建设进程。

  二、总体目标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并充分发挥作用;国道、省道、市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机动车超员、超载、超速等突出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力争通过努力,全市的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要明显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

  三、工作重点

  按照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会议精神的要求,确定四个方面的重点:

  (一)全面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整改。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落实排查整改责任、落实重点管理措施,年底前基本整改到位。

  (二)彻底清理占路经营的集贸市场。在摸清全市占路经营集贸市场底数的基础上,全部迁移,还路于民。

  (三)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结合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综合整治活动和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采取各项措施,使城区面貌有明显变化。

  (四)加强对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以深化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为载体,强化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市道等主干道的管控力度,确保道路平安畅通。

  四、任务分解和工作要求

  (一)市公安局

  1、完善城区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保持各类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整洁、醒目。

  2、会同交通、规划、城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提出中心城区设立单行道或步行街的交通管制意见,减少城区的交通堵塞现象。

  3、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搞好城区、公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严查、严纠、严处城区内的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不遵守信号、标志、标线;争道抢行、乱停乱放,酒后驾驶,出租车急停猛拐、随意调头、逆向拉客等严重交通违章;公路上的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员、超载、超速,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占路堆放物料等交通违章。

  4、以平安大道警务工作站和行车秩序示范路为依托,强化路面控制,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交通、治安防控网络。

  5、会同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及两区政府和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彻底取缔客运三轮车。

  6、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

  7、进一步充实警力,加强高速公路的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多车相撞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发生。

  (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会同公安、交通、公路、工商、城管、建设、经贸等部门,对全市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逐项登记建档,逐个落实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间,做好检查、督导、验收工作。

  2、会同公安部门定期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会同公安、公路等部门,彻底清理占路经营的集贸市场和沿路摊点群,拿出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和集贸市场迁移工作措施,从9月份开始与公安、公路一起组成8个工作小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年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

  2、加强对市区内各类市场的规范管理。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负责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拆除、未经批准的施工占道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查纠、各类户外广告牌匾的清理规范。

  2、清理各类违章占道摊点,取缔不规范夜市。

  (五)市交通局

  1、负责城区内的汽车、摩托车维修、美容、清洗整治工作,取缔无证经营和不具备条件的洗车场。

  2、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使其达到统一规范、依法经营、车容整洁、服务优良的要求。

  (六)市建设局

  1、对城区的道路进行施工时,必须要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交通流量的疏导工作,减少交通堵塞的发生。

  2、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建设一段,完善一段,及时验收开通。

  (七)市公路局

  1、在公路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和桥梁、弯路、陡坡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会同公安部门对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的违法设施(包括大型广告等)进行拆除和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明显成效。为了做好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市政府调整充实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黄潍连副市长任主任,公安、安监、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经贸、农机、宣传、教育、纠风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王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会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层层量化,分解到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参照市里的做法,对本地区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县市区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的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各职能部门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者和落实者,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共同努力,建立“政府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范交通事故长效机制。

  (三)大造声势,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开辟专栏,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跟踪报道工作的情况,曝光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形成铺天盖地、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促进工作的开展。

  (四)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既要要求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又要教育工作人员不能发生“三乱”等违法违纪行为。违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五)加强信息情况控制。各级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