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是农业大省,年产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一般在7000万吨左右。近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受技术水平、资金投入、作业成本和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全省仍有46%的秸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每年三夏、三秋期间,部分群众为了赶农时、图方便,大量焚烧作物秸秆,秋收秋种时节尤为严重。这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有时甚至影响了航空、高速公路和铁路的正常运行,损害了我省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实现秸秆禁烧、推进综合利用、发展秸秆经济是保护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力争3年内高速公路沿线和机场周围等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基本解决秸秆焚烧问题;5年内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由现在的54%提高到70%,努力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

  二、“疏”、“堵”结合,营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坚持“疏”、“堵”结合,尽快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引导农民树立作物秸秆也是重要资源、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也能增收的新观念。宣传靠秸秆综合利用奔康致富的典型经验,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禁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使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通过建立示范推广基地、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发展秸秆经济,多种形式搞好综合利用。三是积极引导调整农作物种植布局,大力发展少秆作物,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在高速公路沿线和机场周围,要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由近及远逐步建成林木绿化带、少秆经济作物带、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带,最大限度地减少秸秆焚烧现象。四是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焚烧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综合运用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法规制约等手段推动禁烧工作,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蹲点督查,发现问题要因势利导、说服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纠。

  三、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作用

  搞好秸秆的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关键是为秸秆找到长期稳定有效的出路。要通过机械化措施,拓宽综合利用渠道,使秸秆变废为宝。当前,全省要在巩固小麦、玉米秸秆联合收获还田的基础上,主抓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技术的推广,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青贮、饲料加工、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的应用,积极发展秸秆工业原料化生产和秸秆堆沤、腐熟、气化,不断创新应用模式,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作物、重点季节、重点作业环节,选准主攻方向,加大相关农业机械技术和机具的推广力度。要注意培育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借鉴小麦、玉米跨区机械化收割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的跨区作业,提高现有机具利用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继续抓好玉米收获与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先进机械、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机制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重点区域内的县(市),要按照高标准起步、快速度发展的要求,积极创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与禁烧示范区。

  四、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秸秆综合利用以及通过综合利用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搞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县(市)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要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治理区域内的县(市)要尽快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键季节要派出工作组,分片包干,狠抓薄弱环节,督导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农业部门要重点指导高速公路沿线和机场周围搞好种植结构调整;农机部门要认真抓好相关技术和机具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组织好秸秆综合利用的机械化生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环保部门要履行好执法监督职责,及时依法查处秸秆焚烧等违规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巡查,督促秸秆禁烧工作;铁路、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同时发挥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三夏、三秋期间,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