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公布日期:2003-04-23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3]4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4-2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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