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继续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省政府的《决定》转发你们,请就通知的如下事项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的原则是:凡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市一律取消(包括第三批公布取消的60项行政审批项目及我市前两次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作相应处理的项目和已列为下放、备案的项目)。

  二、认真清理和上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此次公布取消的60项行政审批项目,共涉及19个部门。涉及此次公布取消的60项行政审批项目市级部门要认真对照,及时做好核对、清理和调查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报市政府督办室,并抄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编委办公室。各区县要将贯彻情况上报市政府。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今年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部门要认真地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脱节。市政府将对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