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

  《南通市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考核要点的要求,认真做好2003年度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

 南通市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点

  一、考核内容

  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推进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指标(占35分)。

  1.党委、政府专题或专门研究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情况,作出的重要决定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10分)。

  2.年度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计划的制订、执行、考核、奖励情况(8分)。

  3.建立党政领导科技工作、优秀人才联系制度,为重点科技园区(基地)、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技项目、重点专业技术人才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10分)。

  4.推进本地区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新举措、形成的特色和工作成效(7分)。

  (二)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基础指标(占50分)。

  1.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人才培养资金占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和增幅(10分)。

  2.科技活动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8分)。

  3.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信息系统、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中介组织和机构等建设数)(10分)。

  4.专利申请数的增幅(3分)。

  5.每万人科技人员数的增幅(8分)。

  6.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幅(3分)。

  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额比例的增幅(4分)。

  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增幅(4分)。

  (三)经济发展的效率指标(占15分)。

  1.工业资本金利税率(3分)。

  2.万元工业产值能耗(3分)。

  3.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增长率(3分)。

  4.农业土地产出率(3分)。

  5.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3分)。

  二、考核对象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考核年度内有变化的,由考核时现任领导进行考核总结,内容包括前任领导所做的工作。

  分管领导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做的工作,可包含在党委或政府的考核总结中。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虑到统计数据公布的时间因素,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04年4月份进行。各县(市)、区根据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填报考核表,形成领导个人总结材料。

  (二)由市四套班子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实地考查、座谈会、问卷调查、交流等形式。

  (三)考评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初评,并提出考核意见,排出名次。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考核结果。

  200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