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3年起,市级部门和单位全部编制部门预算。

  一、编制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资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各种配套措施,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格预算管理,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逐步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约束有力、讲求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新机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收支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将部门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各项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范围。部门的支出预算,首先在预算外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考虑用预算内财力安排。

  (二)实行零基预算办法编制部门预算。以零为基准,对支出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财力可能和支出项目的重要程度,统筹安排,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安排收支预算。收入预算要科学严谨,积极可行;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除正常经费外,其他各项专项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的轻重缓急,择优排序,统筹兼顾,收支平衡。

  (四)体现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对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投入,压缩行业性财政补贴,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

  (五)严格支出预算安排顺序,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按照“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补充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其次,保证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第三,保证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支出需要;第四,妥善安排好办公办案经费。

  (六)坚决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二、200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和具体要求

  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由市财政负责审核、汇总、平衡。原则上凡是直接与市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部门、单位都要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主体。部门预算主要包括一般预算和基层预算。一般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一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专项支出和其他各项支出。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养路费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等,基金支出预算包括用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相关支出。市直各部门要准确把握预算编制的主体框架和总体要求,把握业务重点,把握业务工作与资金需求,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部门预算的编制由各部门组织,从基层单位编起。市一级预算单位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收支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该部门本级和所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均为其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收支预算建议草案要从基层单位编起,逐级审核、汇总成本部门的收支预算建议草案,报财政部门审批。

  (二)部门所有收入要统筹安排。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虚报。对财政拨款收入,要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结合本单位收支情况申报;对预算外资金,要根据单位性质,结合现行政策和趋势测算,按收费项目逐一填报;其他各项收入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按所列内容全面填报。凡应在部门预算收入中反映未反映的收入,均视同“小金库”,一经发现,除全额没收外,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部门所有支出预算都要编列到具体项目。1、人员支出要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核定到人,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补贴等以及按工资总额核定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各种社会保障经费。2、公用支出要按市政府规定的定额标准及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包括公务费(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取暖费、车辆燃修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3、正常专款的核定要按部门业务需求、国家政策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决议等按项目逐一填列。财政部门要进行项目论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专项支出进行分类排队,根据财力可能予以安排。要把预算编制到具体单位和项目。4、基金收支预算要编制到具体部门、单位和项目,要充分做好项目的论证,以收定支。

  三、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

  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是:

  (一)部门编报收支预算建议草案。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上年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从基层会计核算单位编起,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表格式样,逐级汇总成本部门的预算建议草案,并附有关文字说明,报送市财政局。

  (二)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对市直各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根据当年财力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向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

  (三)部门上报预算草案。市直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市财政部门再次审核。

  (四)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市财政部门在对市直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后,汇总成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报经市政府审批,提交市人代会批准后,市财政部门统一向市直各部门下达部门预算。市直各部门在15日内下达所属单位预算,并负责监督执行。

  四、编制部门预算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认真撰写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内容包括:1、2003年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预算安排的原则;3、预算安排的情况;4、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管理办法;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预算安排的依据;6、正常专款安排的依据,专项项目款安排的依据和滚动计划;7、基金预算安排的依据和滚动发展的计划;8、部门预算安排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以上各项要附送有关文件资料依据(如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发放表、工资基金册、机构编制批文、调入和离退休手续、增资、晋档审批表等)。

  (二)硬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从2003年起,市财政不再受理和追加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必不可少的开支,报市人大批准调整外,其他支出项目当年财政一律不予追加,推至编制下年预算时考虑。财政下达部门预算后,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并切实下达到基层单位,不得搞二次分配。预算要落实到项目,项目之间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市财政局按规定统一调整。

  (三)切实加强项目论证,保证项目准确性。市直各部门在编制2003年收支预算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各项事业发展的规划论证,按规划确定项目,按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测算项目需求,保证重点项目的落实。2003年建设性专款的分配,继续按零基预算的原则和细化预算的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凡没有具体项目或项目论证不充分的,市财政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四)基础工作要做细。市直各部门一是要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打好基础;二是要深入分析本部门近年来收支基本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可靠依据;三是上报基础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四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预算,报送的基础数据要经得起检查。要规范预算编制的内容、技术指标和编制程序,切实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

  (五)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2003年4月20日前各部门要完成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市财政局;4月23日前市财政局提出部门预算初审意见,并下达2003年部门预算控制数;4月26日前市直各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提出部门预算草案,报送市财政局;4月30日前,市财政局将市直各部门预算汇总,形成200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批。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