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潍坊市2003-2005年度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制定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意见要求,认真落实。

  附件:潍坊市2003-2005年度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制定意见

  二ΟΟ三年一月六日

  附件:

潍坊市2003-2005年度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制定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市政府确定,继续在全市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由市长与各县(市、区)长签定2003-200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书。现就“责任书”的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责任书”制定的依据、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依据

  1、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2、《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坚决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将辖区环境质量作为考核政府主要领导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实行环境保护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并将辖区环境质量作为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专门检查,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以及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情况”。

  (二)原则

  1、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原则,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2、本轮“责任书”的制定应突出环境质量,突出宏观管理,突出重点工作,突出环境执法。指标的确定要与国家、省和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和计划相衔接,既有一定难度和压力,又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比性。有关指标应简明、规范,便于操作和考评。

  (三)主要目标

  到2005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噪声、危险废物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十五”计划指标以内,继续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查处力度。

  二、“责任书”的指标体系和内容

  2003-2005年度县(市、区)长环保责任书的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重点工作和环境管理三部分指标组成。

  (一)环境质量指标

  1、水环境质量指标: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情况、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2、空气环境质量指标: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或TSP)年平均值、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二氧化氮年平均值。

  3、噪声控制指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按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

  4、总量控制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SO2、烟尘、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年排放量等指标。

  (二)重点工作指标

  1、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标。

  2、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指标。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运营指标。

  4、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建设、运营指标。

  5、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

  6、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标,农药、化肥亩均使用量指标。

  7、城市空气自动监控设备指标。

  8、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标。

  (三)环境管理指标

  1、环境保护投资指数指标。

  2、污染事故控制及违法行为查处指标。

  3、创建环保模范城、建设生态工业园指标。

  4、县(市、区)政府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情况报告指标。

  除上述三部分指标外,各县(市、区)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其它一些符合当地特点的指标。

  三、“责任书”的格式

  2003-2005年度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的格式分为正文和附表两部分。责任书的正文包括环境质量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环境管理指标、考核四部分内容。在正文中简要写明各项指标的内容、定额及考核的原则要求。

  在“责任书”正文之后,附2003-2005年度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指标分解表。附表主要说明指标内容、现状情况、所占分数和实际得分等。责任书指标总分为1000分,各项指标所占分数,由市统一划定。

  四、“责任书”的管理

  新一轮环保责任书签定后,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抽查。2005年底或2006年初,市政府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要求

  (一)环保责任书的制定,涉及范围广,科学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区)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组成专门班子,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责任书的编制工作。

  (二)各项指标的提出要充分论证,实事求是。责任书文稿编制完成后,应同时附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责任书制定原则和依据;二是责任书各项指标的可行性分析和计划投资说明等;三是责任书完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情况。

  (三)各县(市、区)政府于2003年1月12日前,将责任书文稿及编制说明一式2份报送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审查后,报市政府确定。

  附:环境保护责任书样本

  二ΟΟ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市县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2003-2005)潍坊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县(市、区)长与潍坊市长签定2003-200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河流断面、河流断面、河流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均值)达到国家或省、市规定的目标要求。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PM10或TSP、SO2、NO2年均值)达标。

  3、城市环境噪声按环境功能区达标。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潍坊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指标之内。

  二、重点工作指标

  1、进行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到2005年,河河30%水体达到功能区标准,所有控制断面的COD浓度年均值≤150mg燉l,氨氮浓度年均值≤10mg燉l.完成《潍坊市碧水工程计划》确定的任务目标。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投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3、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成投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达到%.

  4、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改造)投运;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用率分别达到%和%.

  5、大力开展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建成生态功能保护区。

  6、在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干线、高压输电线和人口集中区域附近,划定秸秆禁烧区,政府明文落实禁烧责任和措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其中秸秆还田 %,青贮饲料 %,其它综合利用 %以上);农药、化肥的亩均使用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畜禽养殖场完成治理并达标排放。

  7、安装个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子站。

  8、达到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

  三、环境管理指标

  1、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每年环保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以上,环保部门自身能力建设投资逐年增加。

  2、有效控制辖区内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信访,协调解决好边界污染纠纷,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达到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4、县(市、区)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情况和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专门检查、调度,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情况。

  四、考核

  1、县(市、区)政府保证将上述指标按年度进行分解,逐项落实,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市政府每年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2005年底或2006年初,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县(市、区)长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给予县(市、区)政府及县(市、区)长一定奖励或处罚。

  二○○三至二○○五年度县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指标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