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税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别克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5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四年四月五日
公布日期:2004-04-0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云国税发[2004]7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04-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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