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一日

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实施方案

  为尽快实现我市200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根据《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重要意义

  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以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各项指标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创建国家卫生城为目标,大力开展全民性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城市卫生综合配套管理,完善城市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素质。通过创建卫生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环境问题,改善城市面貌,塑造最佳城市形象,为全市人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的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根据2005年通过国家验收考核期限的要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考核标准,重点对我市未达标项目逐项进行排查,实行倒计时,并对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进行细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的完成。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市、区爱卫会组织健全,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爱卫会办公室

  2、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发展计划委

  3、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责任部门:市爱卫会办公室

  (二)健康教育

  1、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3、颁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规划办

  4、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卫生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1、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设计标准,完成城市二类以上公厕达10%、水冲公厕达30%指标。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2、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0%.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3、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10%.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4、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达70%.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5、实现城区垃圾收集容器封闭、运输密闭化、无害化处理指标。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6、环卫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7、垃圾袋装化普及率50%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责任部门:市城建局

  8、按照《盘锦市双台子城区改造方案》,完成市区改造,解决双台子老城改造过程滞后问题,使老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环保、公共场所卫生、居民小区等方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完善双台子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社会服务设施、完善城市绿化方案、完善城市道路建设。

  责任部门:市建委、市城建局

  (2)完成平房区改造任务。

  责任部门:双台子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的依法监督和监测;加强中小饭店、餐馆、旅店和街头饮食摊的管理,保持经常性消毒保洁,严禁无证、占道经营,做到卫生设施齐全,卫生制度完善;严格卫生许可证制度,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杜绝甲、乙类传染病暴发。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卫生局

  (五)城区除“四害”

  市、区、街道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爱卫会办公室

  (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进一步巩固达标成果,加强单位和居民环境综合整治和庭院绿化、美化;进一步清理院、墙、街乱贴乱画现象,清除小招贴和非法喷涂广告;清理院内、小区内违章建筑和卫生死角;规范居民区餐饮、商业网点,做到放置合理;单位会议室禁止吸烟、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爱卫会办公室

  (七)交通整治

  重点清理整治省、市5条交通干线(庄林线、盘营线、沈盘线、大盘线、绕城路)两侧的“脏乱差”,搞好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加大对全市汽车客运站、站前广场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树立窗口行业文明服务的形象;严格查处和整治市内出租车乱停、乱靠、抢客、争客的不规范行为;坚决打击“黑车”运营,取缔一牌多挂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搞好车内外卫生,做到整洁、美现;进一步规范货运停车场秩序,取缔鹤鸣岗北、开发区路口、东风市场周围、城北加油站等处占道停车现象。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八)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市区内自行车管理。至2004年9月前,在全市主干路的繁华路段安装隔离护栏,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在各单位门前设置规范统一的自行车停放架(棚);延长100名协勤人员的雇佣合同,有效期至2005年。二是加强人力三轮车管理。严格禁止人力三轮车从事客运运输行为,合理控制货运运输,在石油大街、市府大街、兴隆台街、渤海路、胜利路等主次干路设置人力三轮车禁行路,安装禁行标志。三是加强各类机动车的交通管理。以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各类机动车违章行为的管理,规范机动车的行车秩序,为解决机动车“三乱”(乱停、乱行、乱抢)、行人横穿马路而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在市区主干路的繁华路段上,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四是加强治理交通噪音污染和畜力车进城管理。在入市主要路口设置大型货车和畜力车禁止驶入标志;农机部门要严格限制农用车进城,禁止在市区主要街路上通行。五是增加一线民警警力,实行24小时管控。六是市区内实现机动车禁鸣。七是严格执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农机局

  (九)市场整治

  一是加大和提高对各类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水平,重点整治露天市场,严格规范经营秩序,保证市场环境整洁卫生,杜绝占道、探头经营,逐步实现城区露天市场退路进厅的目标。二是加强对各类市场开办单位物业管理的监管,健全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做到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市场绿化、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三是依法在封闭市场内开展控烟活动。四是加强对定型食品标志及包装材料的监管,无过期食品销售,使用可降解塑料包装袋。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建委

  (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

  一是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的统一管理。改变市场无序化状态,对无证经营的业户,随意设置的场地、收购网点杂乱无章、回收废物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清理,防止环境污染和对城市形象的损害。二是加强对流动捡拾人员的管理,实行准入许可证制度。整顿走街串户、叫买叫卖流串的收购形式,防止城市公共设施屡屡被盗和被破坏的现象发生,实行按照居民区划片包站、有序经营,达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区政府、市供销社、市商业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和申报阶段(2004年1月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我市创建卫生城工作方案,重点查找薄弱环节,部署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重点整治,争取达标阶段(2004年1月-2005年6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工作任务,全力组织实施,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整治,确保任务、目标的实现。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高,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6月-2005年12月)。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整改、巩固、提高和完善,做好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种文件、资料、技术设备、图像、照片等完备,迎接国家考核验收,争取进入国家卫生城市。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卫生城是一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施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才能保证实现创建卫生城目标。

  (一)建立领导机制。建立和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调度制度。成立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全市的创建卫生城工作。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实行首长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要有一名主要领导挂帅,有专门人员具体抓,把创建卫生城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要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创建卫生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二)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两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各项指标,实行属地政府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依据国家卫生城的各项考核指标,将任务指标逐项分解细化到各区、各部门,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任务、完成时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创建卫生城工作实绩列为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理顺整体创建工作的思路,做到“三城”(全国卫生城、环保模范城、全国精神文明城)同创,互为基础、互相衔接和优势互利,确保国家卫生城创建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重点是双台子区,老城区改造任务重,投资额度大,各责任部门要超前介入,创新投融资体制,运用市场机制和灵活的办法,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域内外资本持有者参与建设,全方位、宽领域筹措资金。要按照属地管理、区市共创、投入共担的原则,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对创建卫生城所需资金认真审核、列入预算、保证支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强化监督,依法创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的依法监督体系,环保、卫生、城建、市容、环卫、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执法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政策规定,依法办事,保证创建卫生城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顺利运行。各相关执法部门要采取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单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创建卫生城活动实施全方位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五)积极开展油地共创。在创建卫生城活动中,要注重发挥辽河油田等特大型企业和驻盘部队的优势和作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兴隆台区组织实施辽河油田的创建卫生城工作,保证全市创建卫生城活动步骤一致、行动一致,同步接受国家考核验收。

  (六)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创建卫生城良好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加强对社会各界的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加强正确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对创建卫生城活动重要性、必然性的认识。要通过典型带动、专栏促动、上下联动的形式,把宣传发动工作贯彻到创建卫生城活动的始终,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做到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