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供销社《关于推进“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三年一月三日

关于推进“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十六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结合我区的实际,我们认为必须大力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全面推进我区基层供销社的改革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社一化组单体”中的“三社”,是指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是围绕特色优势产品(或产业)的生产、加工和购销经营,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吸收农民入股参加、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综合服务社是根据农村市场和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在一定地域(通常以一村或一社区为范围)内,本着因地制宜、便于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兴办的农村综合服务组织。“一化”是指采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方式,改造传统的商品经营体系,推进基层社商品经营连锁化;“组单体”是指基层社根据不同的经营服务内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各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单体企业(公司)。大力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建设,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全面改革改造,打牢供销合作社的基础,开拓农村市场,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是服务“三农”特别是服务农民的迫切需要。十六大召开后,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将进入完善发展的新时期,千家万户农民分散的生产经营迫切需要联合起来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正是适应这种新形势的要求,成为服务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组织载体和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与市场连接问题,起到启动内需,开拓市场,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客观要求。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已经成为生产的主体,有了生产的自主权,但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通过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把农民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组织起来,走专业化、规模化、一体化、连锁化经营之路,增强市场竞争力,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对于完善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是基层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区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供销社旧的体制和机制还未打破,规模小、效益低,为农服务能力弱,甚至严重亏损、难以为继。这种状况与供销社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很不相适应,如不尽快改变,不仅危及基层社自身的生存,也将严重影响整个供销社的发展。通过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对基层社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打破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系,建立新的体制和机制,使基层社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更有效地承担起为农服务职能,是基层社生存发展的需要,供销合作社履行为“三农”服务职能的需要,是整个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以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改造基层供销社,组织、引导和带领广大农民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基层社单体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商品经营连锁化,尽快把我区基层供销社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助农增收、富民兴社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争取在5年时间内,使全区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达到700个以上、综合服务社的数量达到1500个以上;通过对基层社进行全面改制,使每个基层社都建立起1—3个单体企业(公司),总数量达到500个以上;通过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的现代流通方式,使基层社的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茶叶等各类商品经营普遍实现连锁化;通过调整建制、优化布局和大力发展“三社”、“一化”、“组单体”,全面创新基层社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全区基层社的亏损面下降到10%以内,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农服务功能大大增强,从而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的原则。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要紧紧围绕“三农”需要,积极引导和带领农民群众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以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坚持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加强“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要根据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对基层社建制、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通过组织农民从事生产经营和搞好基层社自身的业务经营,大力发展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或经营项目,培育特色经济。

3.坚持合作制原则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原则。组织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必须坚持自愿、平等、民主、互利的合作制原则,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引导,主要采用经济手段使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组建民有、民管、民享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办成“官办”组织;对基层社的体制改革和发展“一化组单体”工作,则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基层社和所建立的单体企业及连锁店(点)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4.坚持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单体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三社一化组单体”与农民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5.坚持发展和规范并举的原则。基层社建制调整、体制改革和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及“一化组单体”工作,既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加快发展,又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使之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

三、具体办法和措施

(一)通过开放办社、调整重组,对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革改造。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基层社,要积极吸纳其他经济组织和农民进入,兴办多元化的经济实体,或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创新管理体制,实行一社两制,挂两块牌子;对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小社、弱社、亏损社,应撤社留店、合并重组,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中心社或一县一社;也可以交由实力较强的县市公司托管,或与骨干公司实行资产整合、重组,组建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继续保留基层社的牌子;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丧失为农服务功能的基层社,可依照社章解散或依法破产,组织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

(二)充分利用基层社现有的资源,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一化组单体”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现有的人员、设施和门店、网点,根据需要进行重组、整合、改造,采取基层社自办、职工领办、与村委会联办、扶持农村能人创办、吸引社会法人和私营个体工商户共办等多种形式,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商品经营连锁店和单体企业(公司)。

吸收农民和社会人员组建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可实行身份股和投资股两种股金形式。各地可依据不同情况,对身份股确定一个合适的基数,入社者必须交纳;投资股则实行确定最低金额,上不封顶,自愿投入。年末分配要实行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有效益的前提下,除按股金分红外,还可以按社员的实物交易量分红。建立单体企业(公司),可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业主经营制等多种形式,其规模因地制宜,可大可小;其类型可以是经营单项商品的,也可以是综合性经营的。只要实行新的经营机制,达到遏制基层社亏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怎么有利就怎么去办。

(三)通过开放办社和产权制度多元化,推进“三社一化组单体”建设。基层供销社整体改制和兴办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商品经营连锁店和单体企业(公司),都应坚持开放办社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鼓励经营者持大股,基层社可控股也可不控股、少持股甚至不持股。应积极支持农村能人、乡村领导和个体经营者牵头创办、领办,谁有能力谁来办,谁有能力谁当头。对基层社持股少或不持股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商品经营连锁店和单体企业(公司),只要其承认供销社的章程,接受供销社的服务和管理,允许其继续挂供销社的牌子。

(四)通过六大商品经营网络体系的延伸,带动“三社一化组单体”建设。区社及各地县供销社以现代流通方式所构建的棉花、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药业经营网络体系,能否尽快实现向基层社延伸,关系到“三社一化组单体”建设的健康顺利发展。因此,各级联社要下大力气、集中力量抓好“六大”商品经营网络体系建设。

一是以轧花厂和基层社为依托大力发展棉花专业合作社,并与通过资产联合组建的区域性棉花集团实现对接,从而形成“棉花专业合作社—区域性棉花集团—新疆棉花产业集团公司”的产业化经营网络体系。二是以新疆农资集团公司为龙头,以“农佳乐”连锁经营网络为主体框架,通过对基层社经营网点进行改造,积极兴办农资连锁店(点)、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庄稼医院,全面推行连锁配送方式,形成“新疆农资(集团)公司—农资配送中心—直营店、加盟店—农资服务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资连锁店和庄稼医院)”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三是加快新疆“家佳乐”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网络工程建设,并尽快向农村基层社延伸,在对基层社现有门店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兴办连锁超市和专卖店、便民店等,通过物流配送、连锁经营方式和“小超市、大连锁”战略,将基层社分散、独立的商场、门店连结起来;各地供销社也要积极发展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带动基层社商品经营连锁化发展。四是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要通过在各地建立的配送中心、连锁店,积极向农村基层社配送供应,从而形成全系统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五是以新疆辰星日用杂品再生资源公司为龙头,依托其在各地联合兴办的再生资源和旧货市场,通过基层社的经营网点、设施,以分购联销等形式搞好全系统再生资源经营工作;六是各级联社要积极发展与新疆神木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联合,将连锁经营网络向乡镇延伸、扩展,使基层社实现药品经营的连锁化。

四、加强对“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进“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优化我区农村资源组合,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发展规划,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稳步推进。“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是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州、县(市)都要在对本地基层供销社进行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出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使“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按照规划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要把“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全力抓好。要按照“先抓点、后铺开,先发展、后规范”和因势利导的原则,抓好典型,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推广,使这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要把“三社一化组单体”工作纳入当地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总盘子,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工商管理部门要对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商品连锁店和单体企业(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给予支持,并及时予以注册登记;各级计委、财政、金融部门要对“三社一化组单体”建设中所需资金予以积极支持;财税部门要落实对供销社兴办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