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长江造林局凉山分局,木里、雷波、凉北林业局,川林五处:

  印楝具有较好的生态经济效益,是改善我州金沙江流域沿岸地区恶劣生态状况的一个首选树种,大力发展印楝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一个好项目。今年我州在会理、会东、宁南、金阳实施引种造林试验、示范10000亩,目前生长正常,与原引种地相比其生长指标基本一致。近期州政府组团对云南省印楝基地建设、加工企业和市场开发进行了考察、调研,认为印楝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为此,我州规划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在金沙江流域的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雷波六县发展印楝基地30万亩。为确保我州印楝产业的顺利发展,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雷波六县要成立印楝发展领导机构,负责县级印楝发展规划、协调、服务和组织发动工作;要建立健全发展印楝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到人头、到地块。州政府每年与六县政府签订发展印楝目标责任书,落实发展任务和责任人,发展印楝县级第一责任人为分管副县长,第二责任人为县林业局长。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六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印楝既是改变我州金沙江沿岸干热干旱河谷地区恶劣生态环境现状的项目,又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生态产业项目,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发展印楝是改善生存环境、脱贫致富的又一个途径。六县领导要率先垂范,主要领导要建立印楝示范林,给基层干部群众作出样板,以示范林来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印楝基地建设。

  三、制订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发展印楝

  (一)积极引进资金、企业、业主建设印楝原料林基地,严格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保护造林者、经营者的合法权力。基地造林验收合格,应及时颁发林权证书。基地的承包期限可以达50—70年,或者更长时间。基地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允许转让、继承、抵押、担保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

  (二)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承包、租赁荒山荒地种植印楝,并可在当地政府统一计划安排下,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造林工程等工程项目实施,按规定享受项目的有关政策、资金扶持。

  (三)沿金沙江流域六县印楝种植区内,荒山荒地绿化造林工程,优先安排营造印楝或者以营造印楝为主要树种的混交林;需营造其它树种的绿化造林工程必须报请当地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印楝种植适宜区内,长期未实施绿化造林的荒山荒地,经宣传教育仍然不愿绿化造林种植印楝的国有、集体、个人荒山荒地,由当地县人民政府重新调整给愿意绿化造林的企业、事业单位、业主、个体和职工种植印楝;对已实施绿化造林,但造林成效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造林地,必须限期补植印楝。

  (四)印楝基地建设前期投入成本大,各县要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与退耕还林工程资金不允许县内重叠外,允许多个项目资金捆绑使用。

  (五)大力开展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印楝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林业科研单位要选择印楝产业建设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立题、立项研究,成果尽快进入生产环节推广、应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大力扶持科研单位,解决必要的科研工作经费,使其印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会理、宁南要在2004年建成印楝品种园区、种子园区,以确保今后全州印楝发展的品系筛选和种子供给。六县都必须建设规范的印楝种苗繁育基地,并由龙头企业(长江造林局)负责印楝种子的供给和育苗技术指导。

  四、科学编制发展印楝规划方案

  我州总体规划用5—7年的时间,在金沙江流域六县干热干旱河谷海拔1200m以下区域建成印楝基地30万亩。六县要按照这个总的目标,本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集中连片与四旁结合、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地编制县级印楝发展规划方案。规划方案要求2004年3月底前报州印楝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解放思想,搞活机制

  各县、各有关部门和龙头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抓工业的思路和方法来抓印楝基地建设。地方要利用政策、资源的优势,营造发展印楝的良好投资环境,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吸纳民间资金为发展印楝的民间资本;龙头企业要发挥资金雄厚、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科研技术力量强、市场开发能力大的优势,采取股份合作制模式、公司加基地加农户订单模式、租赁承包模式、村(企)投户管模式、转租倒包模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搞活发展印楝的机制。龙头企业要把获利的重点放在产业链的深加工阶段,要让参与印楝基地建设的投资者得到实惠,多获利益,推动基地建设的发展,促进地方生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