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政府系统公文报送和省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但仍有少数单位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公文多头报送、公文格式不规范、电子文件报送滞后或不报、领导批示件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提高办公室(厅)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省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贯彻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有关规定

  各级政府领导,特别是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应带头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熟悉并掌握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明确公文处理和省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为规范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大力度,对全省政府系统文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文秘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着力解决公文报送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执行公文报送制度。要坚决纠正公文多头报送问题。公文多头报送违背公文处理程序,影响公文处理的效率,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的规定,凡是向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公文,一律由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统一签收、分办。

  (二)切实加强上报公文的审核把关。要重点审核报送的公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要重点抓好主要负责人签发公文和请示性公文事先协调规定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电子公文收发规定。各地、各部门在报送纸质公文的同时,必须将电子公文传送到“省政府公文”收件箱;尚未联网的单位,在报送纸质公文的同时附软盘,并要抓紧做好与省政府办公厅公文联网工作。要严格网上收文制度和值班制度,保证每天至少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网上收文工作的落实。节假日和工作日下班时间,要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与处理工作。

  (四)认真解决领导批示件办理及反馈不及时问题。要认真落实领导批示件办理一把手负总责和专人办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并上报结果。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办公厅说明理由和办理进展情况。对一些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等重大事项的批示,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必须在收到批示2天内报送处理情况。省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应由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发,以市、县(市、区)政府和部门的名义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抄送范围。

  三、建立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退文制度和通报制度

  从2004年起,省政府对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加强考核把关。

  严格退文制度。对上报的公文,凡行文关系不当,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文多事,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未经协商、会签,越级请示,“请示”、“报告”、“意见”文种不分,上行文未标注签发人(会签人)或签发人(会签人)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且未说明理由,"请示“、”意见“文种没有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未标注主题词,缺少单位印章等不符合国务院、省政府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文件,将作退文处理。

  建立公文处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内容包括:一是退文的单位及数量;二是凡主送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在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纸质文件时仍没有收到电子文件的单位及数量;三是公文多头报送的单位及数量;四是内部明传电报接收及处理不及时,影响工作的情况;五是领导批示件办理反馈情况等。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地、各部门将办公室(厅)分管公文处理的领导和具体负责电子公文收发的人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于12月30日前通过网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信箱(联系人:莫娅娜,联系电话:0571-87052476,传真:0571-87052496)。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