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民航飞行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保障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安全使用是民航飞行安全的重要前提之一。随着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大量使用,民航机场、航线、航班数量增多,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遭受干扰的现象随之增加。为了确保民航飞行安全,加大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保护力度,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信息产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中国民航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通告》(信部联无[2003]203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3]96号,以下简称《通告》、《通知》)。为了贯彻落实《通告》、《通知》精神,州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凉山军分区司令部、州无线电管理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昌民航站、州广播电视局、凉山电信分公司、凉山移动分公司、联通攀西公司、铁通凉山分公司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顿活动(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督促小组和办公室,协调督促小组设在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设在州无管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工作小组,并将工作小组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根据我州实际,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作如下分工。

  (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对我州境内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干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牵头对全州专项整顿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的宣传活动。

  (二)州无线电管理处。牵头组织全州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宣传;组织开展取缔大功率无绳电话机;负责核查、清理现有的无线电台(站),完成台(站)资料的登记、入库;受理无线电干扰申诉,及时查处影响民航频率的各类无线电干扰。

  (三)西昌民航站。调查、统计、分析我州民用航空频率受干扰情况,为专项整顿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清理民航在州所设电台,并按《通告》规定期限内对未办理设台手续的台站补办合法使用手续,领取电台执照;向州无线电管理处申报州内民航无电台(站)设置情况,配合无线电管理处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清理工作;组织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为重点的宣传活动。

  (四)州广播电视局。组织全州广播电视部门对现有广播、电视设备开展检测、检修,防止广播、电视设备对民航专用频率造成带外辐射干扰;认真清理全州广播系统所设发射台站,并在《通告》规定期限内对未办理设台手续的台站补办合法使用手续,领取电台执照。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海关总署等七部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广发特字[2002]585号)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严格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设置的审批制度。健全和完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使用的日常监管制度。在《通知》限期内将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传输台等有关技术资料报州无线电管理处。州无线电管理处应积极配合审查完善设台手续;清理广播电视部门专用频率使用情况,配合州无线电管理处对违规使用广电专用频率行为进行查处;充分利用宣传优势,搞好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

  (五)凉山电信分公司。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和执行国家关于取缔大功率无绳电话的规定;配合全州取缔大功率无绳电话机的整顿活动;检查“小灵通”基站射频指标;

  (六)凉山移动分公司。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和按《关于加强四川省公众移动通信网基站管理的通知》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的管理。

  (七)联通攀西公司。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和按《关于加强四川省公众移动通信网基站管理的通知》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的管理;认真清理无线寻呼频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现有寻呼发射基站是否有有效无线电台执照,并将清查资料及技术资料报州无线电管理处;加强寻呼基站的技术检测、检修,防止有害干扰。

  (八)铁通凉山分公司。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宣传;认真清理无线寻呼频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现有寻呼发射基站是否有有效无线电台执照,并将清查资料及技术资料报州无线电管理处;加强寻呼基站的技术检测、检修,防止有害干扰。

  (九)各县市组织实施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宣传;配合全州整顿和取缔大功率无绳电话机整顿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3年8月至2003年11月)

  1.工作目标

  (1)向社会各界宣传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任务、要求,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安全使用、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自觉性。

  (2)通过设台单位自查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设台单位的积极性,对现有的无线电台(站)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内容包括:补办设台审批手续、核实已批准的台、站技术参数、补报相关资料),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工作。

  (3)州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干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受干扰的重点区域及受干扰的类型,为下一步进行有针对性的整顿工作打好基础。

  2.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传达《通告》精神,及时做好《通告》的宣传贯彻工作。

  (2)州无线电管理处开展对既设无线电台(站)资料的清理、核实工作;同时,开始办理无线电台(站)设台审批手续补办事宜。补办工作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31日。

  (3)2003年9月至2003年10月,州联合调查组开展青山机场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干扰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4)2003年11月2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活动的启动情况、设台审批手续补办情况、资料报送备案情况、调研情况)。

  (二)第二阶段(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

  1.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现有各无线电台(站)资料数据库,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

  (2)通过有针对性的重点整顿、清理,解决各地突出的受干扰问题,最大可能地降低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干扰问题,最大可能地降低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干扰程度。

  2.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州无线电管理处继续进行既设无线电台(站)的资料、整理、入库工作,2003年底完成。

  (2)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做好重点整顿工作。州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于2004年1月至6月10日对全州相关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整顿重点,开展整顿工作。整顿工作于2004年6月10日前结束。

  (3)2004年6月11日至30日进行阶段性总结(内容包括:无线电台、站资料库的清理、完善情况以及开展重点整顿工作的具体案例、经验、成果)。

  (三)第三阶段(2004年7月至2004年底)

  1.工作目标。继续解决工作中遗留的问题,并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制定有效措施,巩固此次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果。

  2.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2004年第三、第四季度,州联合调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整顿活动进行复查。迎接省联合调查组对整顿活动全面检查。

  (2)2004年第四季度,完成全州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总结。

  附件:1.凉山州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信部联[2003]203号(通告)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凉山州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正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尤 祖 才  凉山军分区司令部参谋长

  李  淮  州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依火木呷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兰  晓  西昌民航站副经理

  邹 建 春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郎 家 谋  凉山州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 荣 浒  凉山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胡 光 远  联通攀西公司总经理

  陈 卫 东  铁通凉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督促小组和办公室。协调督促小组设在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依火木呷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州无线电管理处,由李淮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信息产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通告

  (信部联无[2003]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