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信息化建设,切实解决农村信息滞后的问题,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农村实施"信息入乡"工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信息入乡"工程的目的及意义

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是农业现代化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建设,是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富民工程,是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中央关于认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积极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改变广大农村信息不灵,产供销脱节等问题,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全面实现奔小康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措施,努力把工程确定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实施"信息入乡"工程,要与已经开展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者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工程做深、做细、做扎实。

二、实施"信息入乡"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整合资源,扶持并加快发展涉农信息服务业。要把"信息入乡"工程落到实处,保证为农民提供高质量、实用的信息服务,必须大力扶持和加快涉农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涉农信息网络及网站的作用,建立责任清楚,分工科学,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壮大一批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信息服务网站和人才队伍。通过公平竞争,联合发展,逐步形成全区统一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杜绝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经自治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协调,由宁夏电信公司数据局负责建设我区的综合农业信息服务搜索引擎,方便用户快速查询农情信息及相关信息资源。各市、县(区)的涉农信息网络设施可以与当地的电子政务系统或教育信息化系统相整合,努力提高现有设备的综合利用率。

(二)分级负责,做好涉农数据库建设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入乡"工程需要众多部门提供数据库支持和信息服务。全区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涉农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分工,开发、建设相应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努力为"信息入乡"工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更多、更适用的信息服务。全区涉农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涉农部门负责。要采取措施,充实相应的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有关数据库维护和信息发布的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使涉农数据库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自治区涉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宏观政策措施、市场行情、各地动态等方面的数据整合和更新;各市级涉农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农情信息数据整合和更新;各县(区)级涉农部门主要负责县(区)内的涉农信息数据整合和更新。各地、各部门要从转变政府职能的高度,充分重视涉农信息的发布和数据整合工作,认真督促检查,保证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

(三)滚动发展,把农村信息服务站办成便民服务的经济实体。农村信息服务站是最直接面向群众的信息服务点。这些服务站的建设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投入,不仅难以持久,也缺乏活力。因此,必须采取新的运作思路和模式进行建设,即采取"政府引导,多种经营,滚动发展,服务三农"的方针,既鼓励乡镇农业推广服务站(农经、农技、水利、林业、畜牧、气象站等)从事信息化的延伸服务,也鼓励IT企业和农业专业协会以及个人承包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把农村信息服务站办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允许收取适当的上网费,以保证农村信息服务站的良性运作和持久健康发展。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要合理布局,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进行,先川区后山区,先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先在城乡结合部推进,后在边远山区推进。其规模可大可小,不搞"一刀切",完全由经营者自主决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建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全区农业信息化网络体系。

三、实施"信息入乡"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信息入乡"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信息入乡"工程由自治区信息产业办公室和农牧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管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农牧、计划、财政、科技、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电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入乡"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担负起本地区"信息入乡"工程的组织、规划、建设、验收和协调工作。乡村信息服务站建设有困难的地区,要采取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经营者筹一点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特别是工商、税务、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这项工作予以最大的优惠和支持。乡(镇)村应尽可能为信息服务站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办公设施等。对要求申请贷款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的个体经营户,农村信用联社要优先给予支持。

(二)对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接入、数据传输等给予优惠支持。全区"信息入乡"工程点多面广,加之我区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整个工程建设会存在许多困难,但我们一定要看到农村信息化的广阔市场前景和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宁夏电信、联通、移动等电信营运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农村光纤和接入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光纤和接入点的覆盖率,并对农村信息服务站接入和数据传输费给予最大的优惠。鼓励各农村信息服务站采取多种接入方式,尽可能地方便服务群众。通过开展"信息入乡"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固定、移动电话的普及率,采取多种信息传播方式,使"信息入乡"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农村信息服务站的自律及监管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各项建设。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服务站经营者,让那些懂技术、会经营,善于联系群众的能人成为经营者。各农村信息服务站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当地农经部门的监督管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贴近群众,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努力成为宣传科技知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宣传精神文明的窗口。对经营状况良好,服务周到,在帮助农民致富中真正发挥作用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信息服务站,各市、县(区)及乡(镇)要给予适当奖励。对不遵纪守法,通过互联网传播不健康内容的信息服务站,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鼓励农村种养大户及营销大户直接上网,对通过网络实现一定量农产品交易的农村信息服务站,允许信息服务站经营者按比例收取一定的交易费。乡(镇)干部要大力扶持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和发展,不得对各服务站的正常经营活动设置障碍、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