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长效机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共卫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增加投入、健全体系,改革体制、整合资源,城乡兼顾,重在农村的原则,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

  二、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按照平战结合,运转高效的要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临机决断紧急状态下的应对措施,统筹卫生资源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工作。各级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有关重大疾病的防治预案,强化措施,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4.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互联互通、强化职责、依法管理的原则,完善传染病疫情专报和分析预警系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网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依托国家公用数据网和相关技术,将卫生信息网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延伸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科学规划,分期实施,加强督导,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5.建立公共卫生监测体系。按照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公共卫生信息网为依托,建设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专门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常规监测工作。全省共建设6000个左右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规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设置、属地管理、责权统一、机动灵活、快速灵敏的要求,定期检查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应对每个农村监测点每年补助300元。

  6.建立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制,任何人不得干预正常的疫情信息报告。对瞒报、缓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和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工作。铁路、交通、民航、教育等部门和宾馆、餐饮、娱乐、大型农贸市场和大型建筑工地等场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疫情监测,发现重大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7.强化培训和指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三、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8.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精干高效,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满足政府和群众对预防保健工作的要求和需求。

  9.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重点加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使其成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担负起规定的常规工作任务,并能满足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需求。

  10.根据国家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造任务。其他疾病控制机构的房屋建设,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标准改造完善。

  11.使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及信息系统的设备装备和检验能力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力争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12.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编制管理,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搞活内部分配。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后,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95%,县级不低于90%。

  四、完善医疗救治体系

  13.争取2-3年内,形成以省、市级传染病医院和县级医院传染科(传染病分院)为基础,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为辅助,以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资源为储备,中西医结合,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既适应日常工作需要,又能够满足紧急应对要求的救治体系。

  14.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急救。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日常急救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医疗资源,提高应急救治效率,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15.加快传染病医院建设。省、市两级要按照行政区划,新建或改扩建1所传染病医院;县一级可在综合医院内设立传染病区。

  16.提高医疗机构应急能力。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传染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有发热门诊经规范调整后要继续保留。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要切实搞好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设,提高急症接诊能力。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在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到位前,要保证收治能力,做好衔接。

  五、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7.按照党政组织、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分级管理,以县(市、区)为主,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到2010年,在全省农村基本建立起设施配套的卫生服务网络、较高素质的卫生服务队伍、精干高效的卫生管理体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18.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霍乱、艾滋病、肝炎、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疾病。加强母婴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19.强化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公共卫生防保组或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派驻防疫人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模式,以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0.明确乡村医生的卫生防疫任务,对乡村医生承担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不按规定履行卫生防疫职责的乡村医生,经查实,要吊销其乡村医生证书。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强化对乡村卫生防疫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21.积极发挥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利用其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使其参与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六、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22.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订、修改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公共卫生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综合执法”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23.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实和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努力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提高技术仲裁能力,坚决打击和惩处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24.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要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探索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作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要认真履行卫生执法职能,不仅要监督市场,也要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从事公共卫生管理的部门。

  25.严格卫生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七、加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工作力度

  26.高等医学院校要针对我省公共卫生实际,改革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增加公共卫生课程比重,强化公共卫生实践能力教学,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各级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公共卫生岗位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力争用3年时间将公共卫生岗位工作人员轮训一遍。要严格控制公共卫生人员执业资格准入。鼓励乡村医生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组建不同专业应急预备队伍,建立专家库,搞好专门培训,组织模拟演练,提高随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7.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卫生执法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改革,尽快组建各级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编制,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聘约管理,妥善分流富余人员。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今后凡新进人员,要一律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兴医战略,营造吸引人才、凝聚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氛围,做好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加强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机构人才素质和科研水平,为加强我省公共卫生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八、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

  28.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广泛动员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社区、卫生乡镇和卫生单位活动,促进社区防病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消灭“四害”,切断疾病传播渠道。各级爱卫会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重大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29.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深入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增加群众的健身意识,积极倡导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都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制订全民健身活动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30.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都要设立公共卫生知识宣传专栏,开展正面宣传,大力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的科学防病意识,普及科学预防方法,增强科学预防的自觉性。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学科技、用科技活动,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全民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九、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

  3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共卫生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公共卫生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32.调整财政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增加对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财政新增加的卫生经费要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建设。

  33.各级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科技、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和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宣传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群策群力,发挥优势,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公共卫生建设的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省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