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佳木斯市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工作方案

  为改善佳木斯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文明城市形象,保护群众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为目标,解放思想,依法行政,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战区攻坚,协同作战,专项推进,通过各部门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要求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建国路(两侧)以西,圃东路(两侧)以东,沿江路以南,站前路(火车铁路线)以北以及城区出口范围内的所有饮食业、洗浴业、供热和生产锅炉。

  (二)治理要求和标准:(1)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燃料或洁净煤技术,禁止燃用原煤;油烟经治理达标后由独立烟道排放;严禁室外烧烤。(2)洗浴业:全部使用清洁燃料或洁净煤技术,禁止燃用原煤;保证废气达标排放。(3)供热锅炉:整治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在市政府统一要求时限内,完成并网工作;不在并网名单内的供热锅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改造任务,达到国家排放标准。⑷工业企业生产锅炉:

  在市政府统一要求时限内,加强治理和管理,保证24小时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方法、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方法。1、饭店、浴池的治理整改以各区为牵头单位,组织城管、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对拒不执行政府限期整治的单位,由各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污染设施强制拆除并没收;2、取暖锅炉治理,2004年确能并网的锅炉由物业办、供热办在3月末提出并网名单,对这些锅炉不再提出治理要求,其它不能并网的锅炉,根据不同实际情况,由环保部门下达治理任务,7月份完成并网及治理任务。对拒不执行政府限期整治的单位,采取公告、强制拆除,以招标的形式重新认定合格的供热单位;3、工业不达标锅炉,重点是市区出口工业污染源,由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力争全年达标排放;4、限期治理采取分阶段、分区域进行,各区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划定推进区域,制定出本辖区内不同时段的区域推进计划。7月份以前完成饭店的整治工作,完成浴池整治任务的50%.7—9月份完成辖区内所有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计划。1、2004年1—4月份对市区所有取暖锅炉、洗浴锅炉进行详细调查。全面掌握排污单位的锅炉运行、使用情况及治理态度,并分类、排序,召开排污单位领导会议,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提出分类解决方案和治理办法;2、2004年3月—4月份组织有关人员赴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等地考察,了解新技术、新治理措施等情况,选择并制定城市污染的最佳治理方案;3、2004年3—4月份在物业办、供热办提出2004年锅炉并网名单后,对污染企业下达治理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治理任务;4、2004年9月份对全市改造情况全面验收。

  (三)责任分工。1、饭店、浴池治理。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第一、二、三、四战区);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防疫站。2、取暖锅炉并网。责任部门:市物业办、供热办(第五战区);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热力公司。3、取暖锅炉治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第六战区);配合部门:市公安、市物业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工业生产锅炉治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排污单位。

  各部门责任分工: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对整顿战役的全方位宣传报道;2、市公安局:负责维持执法秩序,保证执法工作人员正常执法;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按照总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在年检及整顿过程中收缴工商执照集中管理,对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停业整顿;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锅炉、炉灶技术、安全进行监督;5、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治理整顿不达标生产锅炉和未列入并网名单的供热锅炉,对整顿对象噪声治理结果进行监测认定,餐饮业油烟治理结果进行监测认定,锅炉进行治理结果监测认定;6、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拆除网内违建或不达标的供热锅炉房、餐饮业炉灶和浴池锅炉;7、燃气管理处:负责对燃气炉具及其工作环境认定和验收;8、市卫生防疫站:负责餐饮业、洗浴业卫生管理、审批;9、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确定并网名单,推进并网工作;10、市热力公司:负责对热网内供热锅炉拆除后的热网接入工作;11、市燃气公司:负责对餐饮业、洗浴业的燃气接网工作,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接网工作,保证业户按时限正常使用。

  四、治理整顿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佳木斯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总指挥部。

  总 指 挥:邓 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执行指挥:孙 喆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孙东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缪文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利柱 市环保局局长

  蒋志芳 市公安局局长

  武成义 市工商理局局长

  孙开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郑卫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建东 市东风区区长

  马德聪 市前进区区长

  孙格群 市向阳区区长

  王恒勋 市郊区(永红)代区长

  周维民 市卫生防疫站站长

  葛凤岭 市房产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军 燃气管理处处长

  赵致宽 市热力公司经理

  李德宝 市燃气公司经理

  总指挥部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及六个战区,第一战区为前进区、第二战区为向阳区、第三战区为东风区、第四战区为郊区(永红)、第五战区为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第六战区为市环保局。各战区按总指挥部布置的工作任务,制定本战区的工作推进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

  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总协调,办公室主任:刘利柱(兼)。办公室下设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监测工作组。

  督促检查工作组:

  组 长:刘利柱

  副组长:王佳建 李连军 孙 波 常文兴

  成 员: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监理站有关人员

  职 责:检查督办各战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各战区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李连军

  成 员: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起草治理整顿各类文字材料,协调各战区及办公室各工作组工作,负责组织例会及材料汇总,并对工作进度提出要求。

  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 长:缪文利

  成 员:各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对治理整顿战役开展多方位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工作氛围。

  监测工作组:

  组 长:王国庆

  成 员:市环境监测站、市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整顿炉灶、锅炉及室内环境卫生监测工作。

  为确保强制执法顺利进行,总指挥部成立综合执法队。执法队由市环保局和各区环保局全体、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

  五、保证措施

  (一)强化领导,统一指挥。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是市政府组织的统一行动,由邓华市长任总指挥,孙喆副市长任执行指挥,各责任部门参加,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综合整治工作。

  (二)战区推进,各负其责。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战区为主,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制定任务,明确责任,提出标准,限期完成。各战区指挥部既要按照总指挥部的要求完成任务,又要根据具体安排协调好各配合部门工作,形成合力,保证整体工作有序进行。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打破战区界线,成立综合执法队,这次环境综合整治以群众反映强烈和拒不配合的业户为重点突破,加大整治力度,推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在强制执行或拆除污染设施过程中,各战区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由综合执法队进行集中处理。

  (四)检查督办,跟踪落实。由总指挥部派出督察小组或督察员,按要求对各战区、各责任部门实行跟踪检查,具体督办。检查中凡发现工作不利、不尽职责或有不良反映、不良后果者,给予严肃处理。为确保今年综合整治顺利进行,如期完成整顿计划,总指挥部制定定量考核办法和奖罚制度。对没有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战区及包保人进行通报批评,各战区工作纳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之内。对完成任务的报市总指挥部,在新闻媒体上予以表扬,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五)限期反馈,例会调度。总指挥部、战区指挥部要根据整治方案,实行周例会制度,对每项工作实行一事一交办,一事一反馈,一事一小结。

  (六)强化宣传,大造舆论。下发综合整治通告,在媒体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报道,让全市人民了解整顿内容和市政府整顿决心。同时,在整治阶段,新闻单位都要根据各阶段不同要求,全程跟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将各战区进展情况及时向全市人民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