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省教育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国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构建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电大教育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电大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办好电大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出未来20年内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必须认真总结我省电大教育23年的成绩和经验,认真解决阻碍电大发展的问题。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云南电大系统网络优势,加快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把优秀教育资源输送到广大城乡,对于我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缓解教育资源不足,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电大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我省电大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面向农村、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辐射东南亚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在全省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把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西部一流、在东南亚具有一定影响的云南现代远程开放大学和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我省电大教育的主要任务是:立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办学网络,加强与普通高校、自考等其他教育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整合和共享优秀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远程教育技术平台,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全面发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大力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适度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积极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实施“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我省电大教育要有一个大的发展。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大目标、四大战略、五大支柱产业的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在2005年内争取开设3-5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专科教育的专业稳定在40个左右,建设好8-10个五年制高职教育特色专业,学历教育的在册生达到15万人。2010年学历教育要有较大幅度增长,在册生的规模力争达到20万人,办学层次逐步提升到以本科为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开设1-2个研究生教育项目;非学历教育要有较大发展,年受训人数不少于25万,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

三、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快电大教育发展

电大教育要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发展中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一段时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快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建设进程。要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把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建成云南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把各级电大建成面向当地的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的决定,尽快建设好各级中心,充分发挥其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构建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有关要求,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要设立云南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管理办公室,用改革、创新的理念,积极探索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运行机制、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吸纳、整合、配置高等教育优秀资源,充分发挥云南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库、学习支持服务、多媒体课件研制、技术培训和理论研究的功能,为电大教育、普通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云南开展远程教育提供支持服务。各地远程教育中心也要参照上述做法,加快建设进程,发挥区域远程教育中心的作用。

切实保障电大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逐年增加电大教育的经费投入,要做到专款专用;要支持各级电大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通过国家投入、校企合作、社会集资、银行贷款、合理收费和发展校办产业等,拓宽电大教育经费来源;电大收取的学费必须用于电大教育事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

努力改善电大教育的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采取各级财政专项投入和各级电大自筹等方式,帮助各级电大建设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必需的设施,不断补充和更新现代化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要切实解决各级电大用地问题。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占地面积小、教学用房和公共活动场,所不足,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云南电大教育发展的需要,要在规划大学园区建设时,统筹考虑解决;对电大分校、工作站的建设用地问题,各地县政府要统筹考虑。

解决现代规程教育信息传输通道问题。电大教育系统要充分利用卫星教育电视网、中国教育科研网和云南广电传输网等数字信息传输通道,分阶段开通和建设中央电大、云南电大、分校、工作站和办学点之间的数字化双向视频系统,将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支持服务建立在现代化远程教育的平台上。目前要尽快解决全省电大教育的信息传输通道问题,要把整合和建设计算机宽带网、数字卫星电视网和双向视频信息传输系统等设施,纳入全省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作为社会性基础设施来建设。各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要按省政府要求,安排专门的频道和时段播出电大课程。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抓住国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契机,优化教师队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选聘一批国内外优秀教师,建立一支与电大教学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根据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趋势,重视和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加快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加强国际国内合作。要抓住国家扩大对外开放,加入WTO、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等发展机遇,加强与国际著名开放大学、国际远程教育机构,尤其是与我省相邻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开放大学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湄公河流域虚拟大学建设项目,扩大我省电大教育在东南亚的影响。国内合作主要是与普通高校、自学考试、网络学院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共同开发多种教学媒体资源。

四、继续深化改革,增强电大活力

为了实现我省电大自身的发展目标,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赋予电大教育的任务,我省电大必须深化改革,建立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以增强电大教育的活力。要着力推进以下改革:

深化教学改革。我省电大教育要以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为重点,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要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拓宽专业面。要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建适合云南实际、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特点的课程体系和品牌专业。

推进教育体制创新。要通过全面推进完全学分制、弹性学制,开展中专与大专衔接的教育试点,实行灵活多样的学制和教学方式。要积极与中央电大、兄弟电大、普通高校合作,加强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整合、建设和应用。适时推出为云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本、专科开放试点项目,探索并构建适合我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及其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加强素质教育。要继续探索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开发和引进虚拟实验课件。要充分利用普通高校和社会的资源,把实践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和技术开发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不断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

加强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支持服务,不断完善政府和社会监督与电大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以质量创品牌,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要不断改进考核办法,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形成性考核的设计及其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试题库,逐步推行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考试方式。

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要按照教育创新精神,大胆推进“宽进严出”的各项试点,继续推进和完善四个面向、两季招生、验证入学、水平测试的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建立起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招生制度。

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择优聘任(用)、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和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继续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通过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后勤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切实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

全省电大教育事业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切实加强对电大教育的领导。

理顺管理体制。云南电大教育系统网络是我省高等教育的宝贵资源,要继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理顺我省各级电大的管理体制,加强系统办学网络的建设。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是省属高等学校,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归口省教育厅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央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地(州、市)、县(区)两级电大分校、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的责任。地(州、市)电大分校是所在地的高等教育机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归口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所在地(州、市)县级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县(区)级电大工作站是电大分校的基层办学机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归口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属电大分校的指导和管理。

原来就建在地方高校和在我省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中并入地方高校的电大分校,要保留电大分校的名称,认真履行电大分校的各项职能,坚持电大教育的特色优势,确保电大教育办学系统网络的有序运行。凡设有电大分校的地方高校,应由一位校级领导兼任电大分校校长;校内必须设置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电大教育工作,并在招生办学、对外联络、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赋予相应的自主权。

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电大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电大在当地教育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电大工作,解决电大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各级电大领导班子,落实相应的职责和待遇。

要认真落实电大学生的相关待遇。电大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各类学生在招生录取、学习、毕业就业等方面,要与其他高校的同类学生同等对待。

各级计划、财政、人事、物价、建设、规划、广电、电信等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积极支持电大教育的持续发展,帮助各级电大解决事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