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税分局: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公告》张贴于办税服务厅。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公布日期:2003-12-16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财税[2003]24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12-1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文
各地税分局: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公告》张贴于办税服务厅。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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