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秦各部队、各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是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不断加强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管理水平,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和适宜发展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百日行动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中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滨海城市贡献力量。

秦皇岛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落实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和迎奥运城市形象建设工程阶段性目标,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市委、市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全党动员,全民参与,辖区为主,部门协调,军地联动,分工协作,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远近结合,注重长效,在治理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通过百日行动,真抓实干,使我市城市形象发生明显变化,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努力为市民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在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滨海城市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

  二、重点目标

  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本着以人为本,全面整治,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原则,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有序为目标,以清除城镇垃圾、治理占路经营、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广告牌匾、整治街景容貌为重点,力求在暑期前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城市区,按照迎奥运“二四六”上台阶方案要求,下大力抓好滨海大道改造,按城市道路增设路灯,调整中间绿化带的草灌结构,为中外游客营造更加优美靓丽的交通环境;治理大汤河,绿化、美化汤河公园,为广大市民营造可供休闲娱乐的亲水景观;对河北大街、文化路、迎宾路、港城大街、关城南路、东西经路等六条城区道路进行街景综合整治,使这六条城市主干道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谋划一批亮化工程,暑期前各城市区和开发区至少完成一处大型景观景点的亮化,丰富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夜生活。各县也要根据百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对重点部位和主要道路、城镇住宅小区和广大农村进行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全市城乡普遍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围绕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有序开展建设管理活动,为城乡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主要任务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本次百日行动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今年暑期前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除城镇垃圾,净化生活环境

  清除城镇垃圾。对单位庭院、生活区、施工场地、街道、绿地、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两侧、海浴场、旅游景点等区域内所有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城区内重点清除干道两侧、国道两侧、城市周边、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和居民小区的积存垃圾。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处理;惩处垃圾乱扔、乱丢、乱烧和不按规定消纳处理垃圾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区小街小巷、住宅小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铁路、公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组织落实,城管局、爱卫办、交通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履行义务。

  治理白色污染。按照市政府“禁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和超薄塑料袋,围绕产、销、用、弃四个环节加强管理,下大力解决塑料袋随风飞、四处挂的问题。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城管局、卫生局按分工负责落实。

  整治施工工地。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围挡作业,挂牌施工,出入口硬化,运输车辆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垃圾清运,路面恢复及时。施工工地、拆迁空场一般要用实体墙围挡,对墙体外表进行美化处理,安装轮廓灯进行亮化,围墙外设绿化带并留足人行道。市建设局负责落实

  (二)清理占道市场,方便市民出行

  清理占道市场。严格禁止沿街门店在店外从事商业宣传、销售、加工、制作、维修等活动。分批迁撤县区主次干道早夜市和早点摊群。对经市、县政府批准暂时保留的早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开市收市时间,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商贸办配合,市城管局负责督导。对所有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的门店进行经营场地、卫生环保设施复查,确实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市工商局牵头,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配合。

  规范经营摊点。撤消、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开放式公园等重点部位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对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设置在次干道或小街小巷的摊点,实行制式化、规范化管理。在清理占道经营中,需要收回经营手续的,由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收回各自颁发的证照。凡因违规发证和收费问题影响清除的,由原发证和收费单位负责清除、退费和收回证件。

  (三)规范广告牌匾,减少视觉污染

  整治广告牌匾。暑期前重点拆除、更新、规范整治违章设置和擅自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指示标志;陈旧、破损、过期、无主广告牌匾;存有安全隐患,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广告牌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内容低下,群众反映较大和用字不规范的广告牌匾;长期没有客户、空牌招商及由于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广告牌匾。规范广告牌匾的审批管理,严格实行一店一牌,对一店多牌和不符合管理规范的门牌字匾,分期分批清理规范。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市城管局负责督导。

  治理乱贴乱画,美化沿街建筑。各区政府负责,市房产局配合,组织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彻底清理辖区街道、小区内的乱贴乱画,装饰、粉刷墙面陈旧的沿街楼宇、墙体及立交桥。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网通公司、无委办与城管局协调联动,采取中断通信联络等措施,遏制乱贴乱画。由市公安局牵头,对制售假证件和涂写假证广告者,按照其通讯联络方式跟踪侦获,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置道路指示和界线形象标志,拆除废弃烟囱和乱设塔架。省、市、区、县之间的交界处,都要在主干道上设立明显标志物。在城市区道路的路口和路中设置醒目的路标。由市地名办和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对城市区设立的塔架进行调查核实,拆除违反规划设置的塔架。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限期拆除城区内闲置废弃的烟囱。市环保局负责。

  (四)整顿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严查交通违章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随意调头、超载、走禁行路、压站候客;农用车、拖拉机违章入市;非机动车随意横穿、斜穿道路;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机动车和驾驶员。市公安局负责。

  规范停车秩序。通过指定停车场点、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增设停车架栏、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倡导电子泊车、完善处罚收费等手段,暑期前实现城区主干道两侧机动车、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沿街单位有条件在本单位院内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的,不得在门前设置占道停车场。单位院内设置停车场确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暂时将车辆引入附近小街巷停放。

  整顿城市区三轮车。本着压缩总量、逐步取缔的原则,在彻底取缔之前,对城市区内经营性载客三轮车实行严格管制,建立临时性资格审查、备案管理、行政许可制度,严格规定运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全面清理残疾人助力车,对假冒车主及其车辆进行查处。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残联配合。

  (五)整治六大干道,营造亮美街景

  重点街景整治。按照城市形象建设“二四六”上台阶的阶段性目标和城区街景整治规划一步到位的思路,今年对河北大街、文化路、迎宾路、港城大街、关城南路、东西经路的街景容貌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拆除违章、破旧的建筑物和临建棚亭,沿街楼宇外立面装修、油饰粉刷,门牌字匾规范、更新,绿化、亮化、美化等。同时,分期分批治理小街小巷,逐步解决小街巷交通不便、路灯不亮、排水不畅、环境脏乱等问题。各区政府负责,暑期前初见成效。

  营造亮美夜景。本着点线面相结合,高中低相呼应,公益亮化有品位,商业亮化有动感的思路,逐步亮化我市楼、桥、路、树、草,河、海、关、山、园,形成规模宏大、色彩丰富、点线结合、动静相宜的亮美夜景。今年暑期前,重点抓好城市部分主干道、公园、广场、迎宾线、沿海线、旅游景点和八层以上办公楼、商务楼、宾馆酒店的亮化。市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市城管局负责检查督办。

  (六)搞好植树种草,拓展绿色空间

  坚持点线面体相结合,成片绿化和见缝插绿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全面推进城区绿化工作。城市区重点组织文化路、汤河东西两岸等26项城市绿化工程,完成滨海大道6.5公里改造工程。继续开展城区“一人一树”活动,实施“3318”绿化工程。搞好庭院、小区绿化。城市区和国道两侧要拆墙透绿,还绿于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负责。

  在以上六个方面的整治工作中要突出搞好清除城镇垃圾,净化生活环境,清理占道市场,方便市民出行两个方面。下决心、下大力,多措并举,清除积存垃圾,解决垃圾污染、市场占道问题,同时要提出长效措施,保持巩固和不断提高取得的成果。

  四、实施步骤

  容貌环境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1)制定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或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具体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3)在全市城乡广泛宣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

  本着统一部署,辖区负责,群专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责任分工,量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做文明市民,创优美环境活动,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取得丰硕成果。期间,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几次现场检查督导活动,各区县也要根据百日行动进度,及时组织调度和检查督导。

  3、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首先由各县区、各单位对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再由市指挥部对各县区、各单位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百日行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保证措施

  (一)成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市委书记宋长瑞任政委,市委副书记、市长菅瑞亭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聂瑞平、市委常委、秘书长范怀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宏任副政委、副市长李洪卫任副总指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公安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交通局、工商局、林业局、商贸办、民政局、卫生局、旅游局、财政局等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成员。指挥部下设4个专业工作机构,综合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兼任,市委形象办、两办督察室为成员单位;市容环境组组长单位由市城管局担任,市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房产局、工商局、商贸办、爱委办为成员单位。交通秩序组组长单位由市公安局担任,市交通局、民政局为成员单位。宣传报道组组长单位由市委宣传部担任,市文明办、市报社、市电台、市电视台为成员单位。三个城市区和市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较大的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以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市指挥部把百日行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确保重点突出、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各区县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全市百日行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各项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各区县要以治理垃圾和占道市场为重点,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治理歼灭战,确保达到预期效果。规范广告牌匾、整顿交通秩序、整治六大干道、搞好植树种草也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切实抓出实效。在各专项治理活动中,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目标任务落实要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按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总体方案中没有分到具体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参与市、区、县组织的活动,同时,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自找任务,自加压力,多做工作,多做贡献。

  (三)强化指挥调度,坚持协调联动

  建立百日行动调度会和巡视检查制度。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由市指挥部调度。在通常情况下,市指挥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巡视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区县、各责任部门每周都要将活动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给予严肃处理。

  (四)搞好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必须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军地共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把百日行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宣传到广大市民群众中去。要在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百日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对不文明行为给予曝光。通过宣传发动,在全市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容貌环境,人人参与百日行动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