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及督查情况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

  关于全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及督查情况的报告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0三年十二月四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普遍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省安委会及时印发了《江西省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及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督查方案》(赣安[2003]69号),省政府5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公安厅彭焕恭副厅长、省安监局龙卿吉副局长、省工商局张长久纪检组长、省中小企业局卢耀群副局长、省供销社饶金保副主任带队,于11月3日至10日分赴各地进行了认真督查。现将全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及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设区市贯彻执行《通知》等省政府文件精神的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10月中下旬,全省11个设区市均迅速行动,态度坚决,认真贯彻,层层部署,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贮存、销售、运输及原材料供销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宜春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24家,查处隐患975处;萍乡市共检查生产企业296家,生产基地1036家,查隐患163处;南昌市共检查50家经营单位及全部11家生产企业;赣州市共检查生产单位41家;九江市虽已全部退出生产领域但本次检查力度很大,共检查经营单位2510家,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抚州、上饶、景德镇、吉安、鹰潭、新余等设区市亦均组织了安全大检查。

  通过省政府组织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地贯彻执行省政府7号文件精神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安全监管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推动了各地烟花爆竹深化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摸清了生产县(市、区)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共有上栗、芦溪、湘东、万载、袁州、广丰、临川、金溪、东乡、进贤等10个烟花爆竹生产县(市、区),省政府7号文件要求力争退出的县(市、区)中宜丰、都昌、浮梁、瑞金、石城、波阳、余干等7个县(市、区)已经退出,此外于都、宁都、黄金区、上犹、信丰、莲花等6个县(市、区)已停产并正在实施退出方案。全省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847家、基地1772家,原材料供销企业9家,经营单位11385家。同时各地在深化整治中也摸索出一些好的做法,例如:

  (一)宜春市制订出台并正在实施《宜春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等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市花炮企业按评分分为A、B、C三类,实行动态分类管理。A类企业在重要时期可以不停产,C类企业要限期整改到位,否则要限期退出。由此促进增加投入改善安全设施与条件以达到A类企业标准,从而促使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万载县制订出台《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花炮企业转产的优惠办法》。今年以来,宜春市共关闭或实现转产的花炮企业有115家。1-10月,全市烟花爆竹企业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得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

  (二)景德镇市已全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为巩固整治成果,10月23日在浮梁县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深化整治现场会,认真部署深化整治工作。市县二级政府拨出22万元专款,用于浮梁县共8家退出企业的转产和经济补偿,这些业主主动向政府写保证书和感谢信,保证以后不再从事花炮生产,感谢政府的关怀与支持。乐平市、浮梁县设立群众举报奖励制,举报非法生产奖800-1000元,非法经营奖400-500元。浮梁县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关爱生命、关注烟花爆竹”的宣传举报活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作用,将原有的宣传教育网络、群众举报网络和监控信息网络进一步延伸,使家庭作坊、非法生产无藏身之地。

  (三)南昌、抚州两地工商部门坚持开展烟花爆竹的明察暗访工作并坚持每月一报制度,使明察暗访情况及时通过省工商局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南昌市坚持重要时期24小时专人安全值班制度。各县区安监部门、有关部门将24小时安全值班电话报上一级安监部门,保障了重要时期、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处置及时。

  (四)萍乡市花炮科研所组织研制了“新型高能氧化剂”,其安全性高、成本低,是氯酸钾乃至高氯酸钾的理想替代产品,对我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精神,全面开展禁止使用氯酸钾配制烟花剂生产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初步解决了一大实际难题。该项目已于今年8月中下旬通过省级鉴定。

  二、督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法生产、违规生产现象依然存在。

  通过整治,全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生产从总体上基本得到杜绝,但少数地区非法生产死灰复燃及违规生产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导致事故发生。今年1月至今发生花炮相关事故12起,死亡23人,其中非法生产经营事故7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58.33%和65.22%.包括:景德镇市2起,死亡5人;上饶市3起,死亡6人;抚州市1起,死亡2人;萍乡市1起,死亡3人。通过督查,我们发现这方面主要有五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被取缔的原非法家庭作坊、加工点的死灰复燃;第二种情况是已退出关闭的生产企业、基地偷偷摸摸恢复生产;第三种情况是退出的企业、基地或已被取缔的原非法家庭作坊通过亲戚朋友转移至其他偏僻地带暗地里非法生产;第四种情况是有的企业、基地,在证照不全或正在办理、换发证照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生产;第五种情况是个别农户非法经营、贩卖烟花爆竹。对此,均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突出,违章作业现象较为普遍。

  一是部分生产单位在带药工房设置方面存在隐患。最为突出的是相当一部分烟花厂在设置工房时未严格按标准单独设置“筒子并装药、装珠、装发射药工房”,而是将其与包装(组装)工房混用。据了解,广丰县几乎所有烟花厂均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由于近年来各地因此类问题而引发的事故较多,如万载攀达花炮厂“2001.6.21”和“2001.12.30”事故及万载黄茅乾坤花炮厂“2001.9.11”事故均为此例,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部分企业三库(成品库、原料库、半成品及成品中转库)管理不严。有的是物料堆放不规范、靠墙堆放、不留间距、通道不畅,有的是分类贮存不严格、不清晰、无产品“一书一签”,有的是危险库房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晰,有的是仓库保管员对相关安全知识不够熟悉,有的是超量贮存。如广丰县花炮厂、广丰霞峰出口花炮厂均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隐患。抚州市部分企业因受非典影响及销售许可证到期,产品外运困难等原因造成产品大量库存积压,故也存在较大隐患。

  三是部分企业安全制度、规程落实不到位,存在违章作业现象,尤其是危险工序仍有超量作业现象。如万载株潭上访厂配硝超量,万载赤兴众鑫厂配硝、上硝、紧口三个工序均超量,萍乡市喜乐花炮厂亮珠间严重超量作业,广丰县花炮厂一员工擅自在亮珠工区旁乱搭线、乱用电、严重违章。另有许多企业现场管理较差,文明生产制度未能落实到位。

  四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布局方面存在隐患。如南昌市土产杂品总公司仓库与周边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万载仙源兴达花炮厂和上栗县润发出口花炮厂在工房布局时存在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现象;广丰县花炮厂电线和电线杆经过(穿越)危险区域,未做到合理布局和安全设置;萍乡市麻山花炮厂厂房布局不合理,企业舍不得增加投入改善布局;特别是广丰县、上栗县相当一部分花炮生产基地,由于上山兴建时标准低,未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布局,致使内部安全间距普遍不符合要求。

  五是部分企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有的是消防设施落实不到位,如南昌市进贤县联胜爆竹厂以及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仓库较为严重;有的是未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防爆电器、防爆线路和防爆开关;有的是未按规定设置围墙及危险工序的防爆堤、防爆墙,如广丰县相当一部分企业、基地未设置围墙。

  六是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如萍乡市上栗县兴龙发花炮厂、芦溪县出口烟花厂存在雇用老年人作业的现象,宜春等地一些企业也有类似现象。因老年人反应迟钝、行动不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故必须引起重视。此外,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明确专职安全员,且存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如拌药工)普遍素质较低等等,说明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

  (三)关于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证方面存在问题。有的县区对所辖花炮生产基地内的业主全部核发“三证”,但其安全条件却难以达到规范企业的标准,如上饶市广丰县、宜春市袁州区等;有的执行104号令不够严格,如104号令规定由设区市公安局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核发“三证”,但上饶市公安局委托广丰县公安局对所辖投资额10万元以下企业核发“三证”,存在发证责任不明确、委托发证后监管不够严格规范等问题。

  二是事故处理方面存在问题。如广丰县对今年“9·16”、“10·8”??两起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单位的生产死亡事故均定性为刑事案件、完全由公安部门处理,此不符合有关规定,事故调查、批复结案程序亦未规范到位。乐平市“10·3”事故尚未批复结案,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却进行了处理。

  三是原材料监管存在一定薄弱环节,源头仍未堵死,外省原材料流入我省或本省地下交易的情况依然存在。

  (四)关于行业退出方面的问题。

  一是各地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2]7号),实施烟花爆竹行业退出的进度不一,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在发展中抓规范,如萍乡市,全市现有企业达296家,基地已达1116家,“三证”有效期核准至2006年;有的地方边退出边观望,如上饶市广丰县,一年一换证,现“三证”有效期核准至2004年;有的是下了退出的文件,但一时难以实施到位,且打算推迟退出期限,如抚州市。

  二是一些地方在实施退出时阻力较大,相当一部分企业业主因建厂建基地投资太大或受个人素质择业局限或一时难以实现转产等缘故,一旦强行让其退出,则业主损失大,抵触情绪强烈。

  三是行业退出的补偿问题各地普遍反映强烈。特别是抚州、上饶、赣州等地问题较为突出。如赣州市信丰县筱威花炮有限公司是省公安厅批准生产的外资企业,投资近300万元,开业不到一年,现已关闭退出,外商提出补偿损失1000多万元。抚州市金溪县、上饶市波阳县等地时有部分业主结伴来省政府甚至想赴北京上访。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基地内的生产企业。对基地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不能降低条件,笼统发证,必须一律按国家标准统一规范。凡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一律退出生产领域;凡达到要求的,全部核发“三证一照”。

  (二)进一步加强原材料监管。需研究烟花爆竹销售与原材料供应分离的管理模式。

  (三)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适时推广景德镇市浮梁县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关爱生命、关注烟花爆竹”宣传举报活动的成功经验,使举报、监控、信息网络进一步立体化。

  (四)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打击力度。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这将是我省今后深化整治、巩固提高工作的一个重点之一。过去行之有效的责任制、督查制、举报制、追究制、监控制,要继续坚持、完善和细化,尤其要加强部门联动、地区协查,确保打击非法生产取得实效。

  (五)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生产单位的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一律必须经取得法律规定的资质或资格后方可上岗。

  (六)认真研究解决烟花爆竹行业退出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坚持贯彻赣府发[2002]7号文件的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和“四个先退”、“两个缓冲”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退出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确定退出时间进度,合理制订退出方案。同时还要认真研究解决退出转产的退出补偿问题,确保实现退出前后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