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常德市物价局全面实施城市价费公示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七日

常德市物价局全面实施城市价费公示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价费公示成果,加强社会监督,全面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物价局湘价费[2003]1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巩固前段农村价费公示成果的前提下,将价费公示制度由农村扩大到城市(含县城,下同),即从8月份起在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单位全面实施价费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城市价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在全市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单位全面实施价费公示,既是加强收费和价格监管,制止向企业和群众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有效形式,又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政府部门实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价费执收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价费公示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实行价费公示制度,达到监督价费执收单位严格执行价费政策,缴费单位和群众自觉履行缴费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标,收到价费管理透明、执收行为规范、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实效。

二、公示的范围和内容。公示范围为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部门和单位,包括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示的内容为本部门本单位按合法的价费审批权限批准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范围、收费的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编号、价格举报电话等。同级物价部门作为价费栏(牌、屏、表)的监制单位,要加强对价费公示单位公示内容的审查,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全面、表述规范。物价部门要结合城市价费的公示,组织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各部门各单位公示的项目和标准要与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上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相一致,严禁趁公示之机将各种越权收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三、公示的形式。城市价费公示采取在缴费场所方便缴费者阅读的地方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价目表等形式。价费项目较少的单位可以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的形式,收费(价格)项目较多的单位可采取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价目表的形式。实行集中联合缴费的地方,物价部门要与同级政府的政务公开部门协商,原则上要采取电子显示屏、价目表(牌、屏)等两种以上的形式进行公示。各单位的价费公示栏(牌、屏、表)内容要齐全、栏目要统一(见附表),要固定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更新和维护,遇有收费或价格项目标准调整或牌(栏、屏、表)损坏,物价部门要及时通知公示单位更新。各级物价部门要与所属各价费公示部门或单位签订价费公示责任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定期对各部门或单位价费公示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公示工作搞得好的部门或单位要进行表彰,搞得不好的部门或单位要限期进行整改。价费公示的有关费用由各价费的执收单位负责承担。??

四、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确保城市价费公示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价费公示工作的督导和管理,要组织专门的办事机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了促进各地公示工作的开展,全市的公示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部署: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今年8月1日至10日;第二阶段为公示制度推行阶段,时间从8月11日至11月10日;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应按此部署,认真研究和规划好各阶段的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于8月10日前报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将定期通报各地实行公示制度的进展情况,并组织对各地推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要继续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今年下发的《关于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湘价费[2003]14号)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完成对教育收费的公示,公示面要求达到100%。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价费公示,公示面要求达到95%以上,年底力争达到100%。届时,各价费执收单位仍未对价费进行公示的,物价部门可按违反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