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政文[1998]19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1999]65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清理和收容遣送三无人员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00]124号),对加强我市流动人口管理和三无人员的清理、整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这些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与国务院新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不一致,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予废止。

  二○○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