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要求批准实施“舟山市城区抗旱工作预案”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

舟山市城区抗旱工作预案
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舟山地处海岛,水资源贫乏,每年均要遭受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影响。舟山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切实做好城区防旱抗旱工作,科学合理的调度用水,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城区经济社会稳定,特制订舟山市城区抗旱指挥工作预案(本预案中所指城区包括临城、勾山和普陀山)。

  一、蓄供水现状

  (一)城区蓄水工程现状

  由市水务局直接管理的水库11座,总库容2473万立方米。其中:虹桥水库1015万立方米,岑港水库627万立方米,城北水库111万立方米,芦东水库119万立方米,大施岙水库254万立方米,沙田岙水库116万立方米,应家湾水库120万立方米,南岙水库64万立方米,普陀山合兴水库23万立方米,天竺水库19万立方米,山甲堂水库5万立方米。

  由乡镇管理的水库7座,库容1290万立方米。其中里洞岙水库384万立方米,陈岙水库195万立方米,蚂蝗山水库286万立方米,狭门水库240万立方米,叉河水库185万立方米,勾山水库169万立方米,红卫水库76万立方米。

  大陆引水工程已经通水,日引水量设计能力8.6万吨,正常年份引水可达2000万吨。

  (二)供水工程现状

  城区供水的自来水厂5座,日设计供水能力18.1万吨。其中虹桥水厂日设计供水能力10万吨,城北水厂日设计供水能力1.5万吨,普陀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5.1万吨,普陀山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0.5万吨,临城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1万吨。

  城区内主要的街道供水厂1座,即勾山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1万吨,主要向所在地居民、企业供水。

  (三)用水现状

  随着城区范围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工农业生产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用水量也大幅增加。2002年市区实际供水387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379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831万立方米,农业用水666万立方米。

  二、指挥系统

  舟山市城区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舟山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负责全市及市城区的防旱抗旱工作。各县(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防旱抗旱工作(定海、普陀两区的城区防旱抗旱工作由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三、城区干旱等级的确定与发布

  (一)市区干旱警戒水量、紧急水量、危急水量的确定。

  目前向城区供水的主要水库有虹桥、岑港、城北、大施岙、芦东、应家湾、沙田岙、南岙、合兴、天竺、山甲堂等11座水库,总库容2473万立方米,依据此11座水库的实际蓄水量来决定城区干旱的程度。经多年观察和实际情况分析,当11座水库的实有蓄水量只占可蓄水能力50%时,即蓄水量达1236万立方米时,应视为干旱警戒水量。当实有蓄水量只占可蓄水能力40%时,即蓄水量达989万立方米时,应视为干旱紧急水量。当实有蓄水量只占可蓄水能力的30%时,即蓄水量742万立方米时,应视为干旱危急水位。以上三时段的水量为内部掌握,不对外发布。

  (二)城区干旱消息、干旱警报、干旱紧急警报的发布。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干旱警戒水量、干旱紧急水量、干旱危急水量出现的时间及当时的气象分析,适时发布干旱消息、干旱警报、干旱紧急警报。按照舟山降雨量集中于梅汛、台汛的特点,一般从10月至第2年2月为干旱时段,但也不排除春旱、夏旱,故干旱消息、干旱警报、干旱紧急警报的发布在市三防办公室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分管副市长)批准,通过一定形式向外发布,以引起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居民的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投入抗旱工作。

  四、城区抗旱指挥工作程序

  (一)发布干旱消息阶段

  当城区供水水量不足维持正常供水4个月时,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干旱消息;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市水利局长)到位负责全市的抗旱工作,市政府发出做好抗旱节水工作的通知;市水务局要加强对市区供水水源的调度管理,确保正常供水,同时准备启动大陆引水应急工程;市水利围垦局要掌握叉河水库、蚂蝗山水库、狭门水库、里洞岙水库、陈岙水库、勾山水库、红卫水库的蓄水量和水库下游种养殖用水动态,做好农业让水的准备。

  (二)发布干旱警报阶段

  当城区供水水量不足维持正常供水3个月,干旱严重威胁我市时,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干旱警报;市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分管副市长)统一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市水务局要及时启动大陆引水应急工程;市水利围垦局和市水务局要在与相关县区政府、乡镇(街道)协商后,提出农业让水方案,内容包括调水水库、调水量,由市三防指挥部分管副指挥(分管副秘书长)组织有关部门和水库所在乡镇政府协商决定调水量和调水价,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调水水库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要及时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尽量减轻损失。对因调水影响农户收入的,由乡镇政府从调水费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偿。市水务局要完成调水设施的安装准备。

  (三)发布干旱紧急警报阶段。

  当城区供水水量已不足维持正常供水1个月,且旱情仍在继续发展时,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干旱紧急警报;市三防指挥部指挥(市长)到位指挥,常务副指挥(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当大陆应急引水因宁波市无法提供水源时,各有关单位应立即制订市外运水方案。市水务局要提出取水地点、临时管道的铺设和水质处理方案;市港务局提出运水船只及停靠泊位方案;方案报市三防指挥部审核确定,由市政府批准执行,并落实各项经费。同时市三防指挥部将实施方案报省防汛防旱指挥部请求协调与外省、市的关系。有关县(区)乡镇要做好临时管道铺设的政策处理,各级政府部门通力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做好市外运水的各项准备。由于市外运水成本高,物价部门应出台水费临时提价办法,报市政府批准执行。按照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市水务局要制订定时定量供水计划,报市三防指挥部核准后发布执行。

  市人工降雨办公室要做好高炮人工增雨的准备,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落实高炮人工增雨的部队、弹药等,适时采取人工增雨措施,以缓解旱情。

  各行各业特别是生产、服务企业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千方百计节约用水,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水源污染的防治;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水井、地下沉井等饮用水的消毒。新闻宣传媒体应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抗旱动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抗御干旱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