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苏办发[2003]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意见》(通委发[2003]4号),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2003年度县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委、政府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进行量化考核、自评打分,填写《200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如有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请附书面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电话:5529590)。

  二、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抽查考核30%左右的市直部门和单位。抽查考核的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三、抽查考核工作于8月下旬进行。具体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检查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机关作风建设的检查考核要有机结合,统筹兼顾。

  附件:200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

  填报单位(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扣分原因

  一,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 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 1.未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专题讨论一年中少于2次,少1次扣3分

  2.未专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围绕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的,扣2-4分。

  3.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要求传达贯彻不及时,不得力的,扣2分。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 1.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3分

  2.领导班子成员未能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党支部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1例扣2分

  3.党政领导班子或成员受到党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每1例,受到诫勉谈话的扣1分,受到组织处理的扣2分,受到党支部纪政纪处分的扣3分

  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1.工作无计划,无部署的,扣1-2分

  2.工作无检查考核的扣1分

  3.工作无总结的扣1分

  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20分,本项扣完为止) 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有1例2分。

  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也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有1例扣2分

  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会凭证的,有1例扣2分。

  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的,有1例扣2分。

  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有1例扣2分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或用公款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的,有1例扣2分

  个人住房违反规定未纠正的,有1例扣3分

  购买或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有1例扣2分

  违反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擅自用公款购置通信工具或违规报支通信费用的,有1例扣2分

  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规定行为的,有1例扣1-3分

  三。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建设的情况(20分,本项扣完为止) 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1.民主集中制不健全,决策没有程序,议事没有规则的,扣2分

  2.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未经集体讨论的,有1例扣2分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 1.未能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的,扣1-2分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情况 1.未按规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少1份扣2分

  2.报告情况不实的,扣1-2分

  领导干部实行述廉评廉考廉制度的情况 1.领导班子未能结合实际开展述廉活动的,扣2分

  2.未能在乡科级领导班子中开展述廉评廉考廉活动的,扣1分

  3.述廉评廉考廉活动流于形式的,扣1分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的情况 1.未建立检查考核制度的,扣2分

  2.检查考核不严格的,扣1分

  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未报告,有1例扣1分。

  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缴制度的情况 无礼品,礼金登官上缴制度的,扣2分。礼品,礼金不上交的有1例扣2分。

  招待费单独列支的情况 招待费未单独列支或未如实反映的,扣2-4分。

  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订和完善其他党风廉政制度的情况 不重视建章立制,未能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订必要的党风廉政制度,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正之风的,扣2-4分。

  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况(15分,本项扣完为止。 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重视或不支持的,扣2分;对责任追究案件压制不查的扣3分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协调机制 1.未能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协调机制的,扣1分。

  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源不了解的,扣1-2分。

  认真查处责任追究案件 1.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案件不查处的,有1例扣2分。

  2.对责任追究案件实施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有1例扣1分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情况(30分,本项扣完为止) 案件查处情况 1.党政一把手对案件查处工作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的,扣1-2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被下级查处的,扣1-2分;自己发现并认真查处或积极配合的,原则上不扣分

  3.为管辖范围内案件查处工作说情,打招呼的,有一例扣1分。

  4.对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有1例扣2分。

  5.对信访问题查处不及时造成越级集体上访的,有1例扣1-3分。对案件处理的请示未及时答复的,有1例扣1分。

  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党政领导对纠风和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要求贯彻不力的,扣2-4分。

  2.未能结合实际积极参加市面上里组绢的各个层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扣1分

  3.未能积极履行职能,致使统一部署的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的,扣1-2分。

  4.除领导班子成员外,清房落实整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有1人扣1分。

  5.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制度不严格的,扣1分;发生违规,违纪的问题的,扣1分;对问题查处不力的扣1分。

  6.对直接管辖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制止,查处不力的,有1例扣1分。

  源头治本举措落实情况 1.党风廉政教育时间,内容,人员不落实,教育效果不明显的,扣1-2分

  2.政务公开等不符合要求,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的,扣1-3分

  3.未能按要求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多,繁慢等现象未能到根本改观的,扣1-3分

  4.财政制度改革推进较慢,或落实预算外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会计委派规定存在问题的,扣1-3分。

  5.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较慢,重要岗位于部的任命未实行任前公示,或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问题,扣2-4分。

  6.落实其他源头治本举措不到位的,扣1-3分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法,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组织处理的,有1例扣3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例扣5分;被判实刑的,有1例扣10分

  自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