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就依法办理退耕还林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国家为加强退耕还林工作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为深入贯彻实施《退耕还林条例》,依法做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是国家确定的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依法做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对退耕还林土地的范围、面积和权属进行调查和确认,将进一步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土地登记覆盖面。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利,促进退耕还林中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出发,依法做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抓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的部署落实。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登记和变更调查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和宣传,把退耕还林中的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纳入政府退耕还林工作的统一部署。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认真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与其它退耕还林工作的衔接。要按照政府退耕还林工作的部署,制定好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好所需人员、设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工作方法和要求,全面开展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国家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的规定及技术规程为依据,结合退耕还林工作的特点,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退耕还林土地的变更调查要依据有关规定,参照“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对已经停止耕种的土地,按照实际地类和范围进行变更。当年仍在耕种的土地,不得变更,做到退耕一宗,变更一宗。退耕还林土地的变更调查成果要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统一汇总统计。

  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登记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各地要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本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为开展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登记工作创造条件。对已开展退耕还林工作,但未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地区,要优先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登记工作的开展。退耕还林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凭退耕还林建设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到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退耕还林中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时,要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原则,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任何费用,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退耕还林中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可比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