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三年四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使更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2]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迫切康复需求为出发点,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和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社区为工作平台,加强基层康复机构建设,增强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康复技术水平,狠抓重点康复工程,进一步完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积极开发社会资源,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总体目标:到2005年,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760例,聋儿语训20名,装配假肢40例,配戴助视器14名,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到2010年,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达到85%;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以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重点。从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兼顾多种康复服务,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效果明显、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项目,广泛开展康复服务和训练,不断提高康复工作水平。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在政府主导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康复工作合力。挖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良好的康复工作环境。

  (三)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广泛开展康复服务。根据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坚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实行社区与家庭康复相结合,为残疾人解除痛苦。逐步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用具制作、咨询等多种康复服务。

  三、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社会化的工作机制。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一项跨部门、多领域、综合性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重点康复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卫生、民政、财政、公安、教育、残联等部门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工作范围,做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特困残疾人的救济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在制定教育政策、措施和规划时,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公安部门要认真抓好重度精神病人的收容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扶持残疾人康复工作,保证康复工作的基本经费;市、县(区)残联要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二)完善康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级残联要搞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机构作保障,按照省上要求,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市残联要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县、区残联要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要在社区和乡镇设立康复服务网点,使残疾人进行正常康复医疗和功能训练不出社区和乡村。要切实加强市一院、市二院、永昌县医院等综合医院康复医学学科建设,配备康复医疗人员,增加康复服务内容。

  康复技术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骨干力量,我市康复技术人才匮乏,康复服务能力较弱,残联和卫生部门要有计划的抽调从事康复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各类康复医学培训班,增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一支康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较强的康复队伍。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康复业务的拓展逐年有所增加。要按照《金昌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康复经费的列支,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市、县(区)残联要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后的职业和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康复经费挤占挪用,保证康复经费合理使用。

  (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推动康复工作全面开展。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聋儿语训、低视力康复、配备轮椅等康复项目是康复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广,认真实施。要继续配合省送光明扶贫医疗队积极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蓝天行动”等复明工程。要认真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深入基层装配普及型和骨骼式假肢。“十五”期间,力争在永昌县建立一个假肢装配站,使我市残疾人能随时、就近装配假肢。要积极推广和普及轮椅捐赠工作,配售实用、价廉、质高的残疾人用品用具。要依托市聋哑学校,加强和健全我市聋儿语训部建设,努力在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上的标准。

  (五)积极推进社区康复和农村康复工作,提高基层康复水平。社区康复是现阶段大多数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最有效的形式,具有就近方便、因地制宜等特点,县、区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列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开辟适合的场所,配备康复设备、器具,深入开展康复训练服务。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指导家庭开展康复训练。要组织调查摸底,对社区内的残疾人逐人建档立卡,摸清残疾人康复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要重视和加强农村康复工作。县、区残联要依托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建立农村康复服务网点,组织专业人才对服务网点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掌握康复知识,制作、配送简单易行的康复器材,增强服务能力;培训残疾人家属,普及康复知识,让康复进入家庭,使我市农村广大残疾人都能得到康复服务。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公民预防残疾意识。市、县(区)残联要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节日活动,配合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要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避免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要采取措施降低缺碘等环境因素致残和降低药物致残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减少疾病致残。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减少事故致残。

  金昌市卫生局
金昌市民政局
金昌市公安局
金昌市教育局
金昌市财政局
金昌市残联
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