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南宁市2004年农村五保新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2004年农村五保新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完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300个五保新村建设任务,全面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根据我市实际,特制订《南宁市2004年农村五保新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快全区五保村建设意见》,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建立起农村五保供养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五保对象居有其屋、食有其源、乐有其所,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目标任务2004年全市建设五保新村300个(具体任务见附表),纳入200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跟踪落实,年内必须全面完成,2005年春节前全部入住五保对象。

  三、农村五保新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一)合理布局。五保新村的选址应在村委会所在地或大的自然村,不能远离村屯,以利于照顾五保老人的生活习俗。五保新村的建设用地由所在村屯集体无偿提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二)精心设计。五保新村的建设规模一般在10-20户(不能少于10户),原则上单户单间,配备厨房、卫生间,每间10-12平方米。每个五保新村占地面积1亩左右,留出公共绿地。五保新村的住房一般建成砖混或砖瓦结构的平房,有条件的地方应建四合院。

  (三)加强管理。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五保新村建设的规划,督促村委会落实五保新村的选址、布局和土地调整,认真检查、督促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村委会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负责五保村建设用地的申请和土地调整,负责五保新村的管理、安排好入住五保对象的生活。

  (四)多方筹措五保新村建设资金。五保新村的建设资金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自治区补助一点,市、县(区)、乡(镇)政府投入一点,村级集体经济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自治区计划每个五保新村补助4万元,市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县(区)财政也要给每个五保新村配套1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还要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老板、在外工作的干部职工和本村群众,资助五保新村建设。

  (五)认真落实五保对象的生活保障。接收五保对象到五保新村居住,村委会、亲友(或代耕户)、五保对象本人三方要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保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不少于365斤米、12斤油和360元定补资金。

  四、各部门在五保新村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兴建五保新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民政部门是五保新村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具体做好五保新村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编制五保新村建设的规划,并做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拨付五保新村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五保户供养所需资金和实物;计划部门负责五保新村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五保新村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建设部门负责五保新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监理工作,并提供几套图纸供选择;交通部门负责设计和指导五保新村道路的规划和修建工作;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为加快五保新村的建设进度,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对五保新村建设中涉及到的各种税费要按照国家现行优惠政策办理。

  五、切实加强对五保新村建设的领导兴建五保新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五保新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制订实施方案。五保户较多和五保新村建设任务较重的县(区),要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五保新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项目的报批速度,全力推进五保村建设,绝不能出现扯皮推诿等阻碍五保新村建设的现象,确保五保新村建设任务的按时完成。要注意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五保新村建设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五保新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五保新村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各县(区)民政局按照工作计划的五保新村个数、面积、入住人数、配套设施等逐项检查验收。各县(区)政府要对五保新村建设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