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批转阳江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阳府[1995]59号)与该办法有抵触,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二日
公布日期:2003-08-02施行日期:2003-08-0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8-02
施行日期 2003-08-02
发布部门 阳江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批转阳江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阳府[1995]59号)与该办法有抵触,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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