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日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8月1日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