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任务。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新阶段政府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解决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重大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我省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以及执法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大力发展具有贵州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努力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实施强有力的监管,必须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质量认证体系,加强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要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重点是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制定并完善配套。省有关部门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照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要求,在积极采用与推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同时,抓紧组织制定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和农业投入品标准为重点的农业地方标准。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市场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要重点建好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尽快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测工作。各地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地、县两级检测体系步伐,尽快形成以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为龙头,以地区级分中心为骨干,以县级快速质检站(点)为基础的检验检测网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性检验检测制度,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各市(州、地)、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监管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逐步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培训技术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状况的自检工作。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和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署,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认证机构,加快认证进程,扩大品牌认定范围,尽快使具有贵州特色的优质、安全农产品形成品牌和规模。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科技进步。各级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组织农产品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引进、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要加快开发安全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在各类农产品园区、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和动植物保护工程等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作为重点,率先执行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研究、开发和创新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益。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具有贵州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名牌无公害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加强名牌农产品的宣传和开发力度,提高名牌效应,形成名牌产品带动、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支撑、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安全、卫生、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信息工作。在实施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及信息入乡进户工程中,要把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信息网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向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品牌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对查出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要依法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各类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重点环节的监管为了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实施强有力的监控,必须大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保护。各级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管理,当地政府应适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采取切实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净化措施,保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已建立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周围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的项目。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必须进行环境评价,并确认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环境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要依法加强对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尽快淘汰高残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品种,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在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卫生安全管理。要引导和帮助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科学用肥,安全用药,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要加快推广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品种,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复混专用肥。健全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体系,加强动植物的检疫和防疫工作。加快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加大对动植物疫情的监督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建设,要与各类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与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科研开发相结合。要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形式,引导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运销大户(经纪人)等参与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四)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要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的标识或标注。

  (五)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逐步建立自检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自检合格,方可投放市场或进入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销售。各级工商部门要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农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净化农产品市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级计划、财政、工商、质量监督、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计划,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卫生安全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机制。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大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要利用市场机制,全面推行优质优价政策,通过基地建设、技术培训、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专销等措施,引导农产和企业生产优质卫生安全农产品。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