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实施,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实现黄淮海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是高层次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其他重大问题。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曾培炎(国务院副总理)

  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马 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汪恕诚(水利部部长)

  徐冠华(科技部部长)

  金人庆(财政部部长)

  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张春贤(交通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解振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汪 洋(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基尧(水利部副部长、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筹备组负责人)

  刘 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柴松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

  陈 元(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王岐山(北京市代市长)

  戴相龙(天津市市长)

  季允石(河北省省长梁保华(江苏省省长)

  韩寓群(山东省省长)

  李成玉(河南省省长)

  罗清泉(湖北省省长)

  二00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