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3 年7月2日——3日,全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作了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快我市污染防治进程,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完成我市“十五”环保目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加强对“一控双达标”关停企业的检查,所有关停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组织环保、工商、经贸等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复查,出现污染反弹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死灰复燃”的企业要立即关停,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在2003年10月份前将检查结果报市环保局。

  二、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工商、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第370号令的规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排污单位依法持证排污,无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准排污。

  三、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凡引进项目、新建项目,一律禁止新上和转移国家经贸委、环保总局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中所列项目。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新、扩、改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坚持“三同时”制度。

  四、以绿化为基础,控制市区扬尘污染。继续加大城区绿化力度。同时,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必须做好围挡,防止建筑扬尘。建筑材料散体、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封闭式运输。

  五、继续加大城区烟尘、油烟整治力度,保证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在绵阳城区开展烟尘整治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01]39号),城区内餐饮业和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及1 吨以下锅炉必须改烧清洁燃料。1吨以上锅炉除因生产工艺上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外,全部改由市燃气集团公司和热电厂集中供气、供热。绵阳市辖区内的燃煤企业,必须燃用低硫煤(含硫低于1.5%)。加快两控区建设,市内火电厂(江油发电厂)必须加快脱硫进程,新建江电2×300MW机组扩建工程必须使用低硫煤,并在新建项目建设脱硫装置的同时,以新代老,最低须将老机组50以上烟气一并脱硫,保证新、扩、改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增加。新、老机组必须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装置。

  六、加强农业面源和农村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饮用水源附近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规模化养殖场必须达标排放,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制定并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施用计划。禁止在水库、湖泊进行围网养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

  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绵阳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2004年投入运行,保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以上。市区污水管网配合城区改造,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排污设施,城市市区内严禁污水再排入江河。江油污水处理厂2004年底投入运行。梓潼、三台、平武生活污水处理厂在2004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安县、盐亭、北川生活污水处理厂在2004年开工建设。加快绵阳市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04年前竣工。北川县、平武县、梓潼县、安县、三台县、盐亭县垃圾处理厂要在2004年开工建设。

  八、继续加大乡镇环境保护力度。在2004年前,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秸秆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对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在2005年前分批实施乡镇废水、废渣综合无害化处置,使乡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