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月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4]12号)文件,结合宜宾实际,就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川办发[2004]12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清醒地看到网络文化市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力气,搞好专项整治行动,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落到实处,尽快实现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保障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马平同志为组长,文化、工商、公安、经贸、教育、财政、广电、法制办、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宜宾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负责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县也要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川办发[2004]1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要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加强保障,提高效率

  要按国办发[2004]19号和川办发[2004]12号文件要求“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区县政府要保证网吧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经费、计算机监管体系建设经费、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的及时到位,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文化、公安部门要在充分发挥现有监控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量,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监管网络文化市场,增强管理的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

  四、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文化、工商、公安、经贸、教育、财政、广电、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和川办发[2004]12号文件所确定的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一是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以及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二是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三是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以解决未成年人禁入问题为工作重点,再次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实际行动鼓励举报并严厉查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以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责令停业整顿;对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公示;对情节严重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公示。对为逃避监督检查关闭通道、反锁门窗、超时经营的,从严予以查处。

  五、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引导舆论

  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邀请家长、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士广泛参与,建设一支基础广泛的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群防群治机制。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加大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网吧经营者充分认真到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同时,要积极引导舆论,宣传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形象,宣传文化市场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发展文化产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提高管理和整治水平,坚持人工管理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远程计算机监管体系建设,认真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文化、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控网点建设,强化队伍培训,完善监控体系。

  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借鉴一些地方的经验,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改变网吧市场小、散、滥、差的面貌。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同时,要按照文化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地的市场现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网吧,依法及时地办理有关事项的变更手续。

  要加强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发挥守法经营、声誉良好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地区网吧市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社会监督,建设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的群治群防、综合治理体系。

  以网吧为切入点,以网络游戏为重点,加强网上内容监管,加大对违法互联网文化产品传播、展览、比赛等活动的查处力度,规划网络文化市场,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产品。

  各区县、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动态及专项整治结束时的工作总结要及时报宜宾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电话:8223443、8248217)。

  附件:1、宜宾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4]12号)

  二00四年三月十六日

  宜宾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德勋 市政府市长助理

  何政军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赵 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邹鸣琴 市文化局副局长

  向书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前卫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建民 市经贸委副主任

  黄家兴 市教育局副局长

  寅 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炯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唐 马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肖安祥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朱 莉 团市委副书记

  范 曾 电信宜宾分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局副局长邹鸣琴兼任。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822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