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拟定的《绵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绵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改革,规范市级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以及(川办发[2001]88号)文《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绵府发[2003]92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改革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现行以多重帐户为基础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已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资金由部门和单位分散掌握、安排,大量资金在部门和单位长时间滞留,既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又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对财政和经济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难以实现及时有效的监控。因此,迫切需要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改革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内运作。

  2、强化监管。实行国库收付制度改革,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财政收付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方便单位。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供优质服务,保证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4、分步实施。2003年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级单位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实施,逐步扩大范围,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

  二、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市级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各类市级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有关帐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银行帐户。

  (一)建立市级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是由市财政局开设的,以国库存款帐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帐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是:

  1、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存款帐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先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帐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帐户设置相应会计帐薄,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2、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帐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帐户设置相应会计帐薄,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3、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与相关帐户进行清算。对该帐户设置相应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

  4、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商业银行为每个市级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和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其中:授权支付资金部分为零余额),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5、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商业银行为每个市级单位开设一个小额现金帐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级预算单位的日常现金支付活动,并与有关帐户进行清算。该帐户实行用款额度管理,用款额度由市财政局核定。

  6、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级财政特殊专项收入和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存款帐户清算。

  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国库、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和市级预算单位对上述帐户资金活动的相关会计核算要保持一致性,并相互核对帐务。

  在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自动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前,对上述帐户采用划拨资金方式办理收支活动。

  纳入改革试点的市级预算单位,取消其原有的银行帐户;确需另行开设银行帐户的,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批准。

  (二)规范收入缴纳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市级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分别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

  1、对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者外,均采用直接缴库方式。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区别收入性质,由缴纳义务人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存款帐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实行汇缴的应缴收入,采用集中汇缴方式,由征收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区别收入性质,汇总缴入国库存款帐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对纳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并缴入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归集帐户的应缴收入,由财政部门区别收入性质,分别划解国库存款帐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4、办理市级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将预算单位的支出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四类,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对市级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和购买支出(集中采购部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由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将财政资金划拨到财政零余额帐户,由市财政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帐户。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后,根据市财政的支付令由代理银行支付,并向市国库和相关商业银行进行清算。

  2、对市级国有企业、市级自收自支单位和县(市、区)的转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由市财政局按照预算和执行进度从国库存款帐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其银行帐户。

  3、对市级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购买支出(分散采购部分),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经市财政局授权,由预算单位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帐户。其中,用现金支付的支出,通过小额现金帐户提取现金进行支付。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

  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后,由代理银行支付,并向市国库和相关商业银行进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市财政局在确定每年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出。

  三、改革试点的几项配套措施

  实行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帐户设置、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配套推进相关改革,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为顺利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参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制定市级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收支对帐制度和报表体系,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继续清理整顿市级单位银行帐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的有关规定,对市级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帐户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银行帐户,改变帐户林立的现象,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保证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正常运行。

  (四)建设市级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和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帮助下,安排专项资金,抓紧建设我市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

  (五)建立市级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改革的需要,在市财政局设立“绵阳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市级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