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下发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已全面启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54??4万人,参保覆盖率59??6%.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应参保的企业未参保,特别是一些中央、省属企业和市属大中型企业参保率较低,各县(市)大部分企业还未参保,这一问题不解决,不仅造成了新制度运行难,广大职工医疗保障难,而且还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通知》(办字[2003]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医保扩面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之一,对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全完善和经济的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高度,严肃认真地把当前医保扩面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今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70%以上,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企业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从今年起,市政府将把医保扩面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区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目标分解、层层建立责任制,年终考核对完成任务的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市劳动保障局要深入各县(市)、区加强督导,及时掌握扩面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我市医保扩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扩面工作的顺利进展

  中央、省属驻石有关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有参保能力的中央、省属企业和市属大中型企业作为扩面重点,未参保企业必须在12月31日前参保。逾期仍未参保的企业,在一个年度内不准评先评优;不准其法人代表评劳模、优秀企业家或享受任何形式的奖励;不准兑现经营者年薪;不准购买小轿车;不准办理劳动用工、调资等劳动业务;不准将医疗费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市劳动保障局要会同省、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动真的,来实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抓好督查落实。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拒不参保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企业改制过程中,要本着剥离企业办社会的原则,将企业办的医疗机构剥离出去,纳入社会化服务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将其作为医保定点单位。所有改制企业都必须在改制前依法参保,终止原劳保医疗制度,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

  三、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扩大医保实施范围

  健全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各项医保政策,是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的关键环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在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的基础上,将城镇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纳入医保范围。对市区一些规模较大、分公司较多的企业集团,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可尝试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管理,先实行内部统筹,待条件成熟后纳入市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对困难企业参保要区别对待,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降低缴费比例,本着“低进低出,量入为出,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采取先建统筹基金、暂不建个人账户的办法参保,解决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两停一亏”企业可采取同级财政补助一部分、单位自筹一部分、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允许企业从盘活和变现闲置资产中筹集部分资金解决参保问题;要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解决确无能力参保的困难人群最基本的医疗需求。要同解决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一样,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医疗救助。要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作为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针对不同类别的人群和医疗需求,实行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相挂钩,制定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调动企业职工参保积极性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负担,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医疗需求,保持职工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基本不变。各县(市)、区和市劳动保障部门今年要着力抓好企业补充保险,全市参加补充保险的人数要达到参保职工总数的40%以上。市区各中央、省属企业、市属以下企业,都应建立企业补充保险。通过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适当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企业应如实报告补充保险资金提取和管理情况。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是国家规定必须建立的一种补充保险,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改革前医疗消费水平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凡没有实行的必须在年底前落实。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分散风险,减轻企业和职工大病负担起着很大作用,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允许商业保险公司介入我市补充保险市场,研究探索各县(市)、区统筹大额医疗保险的机制,提高大额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切实解决各县(市)、区职工大额医疗负担重的问题。

  五、强化服务,规范管理,为推进扩面创造有利条件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要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取得全社会的共识,促进扩面工作;要加快解决各县(市)、区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从财力上给予支持,保障医保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健全医保管理监测预警系统;要逐步扩大定点范围,特别是将已参保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稽核力度,提高收缴率,清理、追缴参保单位拖欠的医保费;采取措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和关闭破产企业应缴纳的医保费足额到位,做到应收尽收;要规范业务流程,简化手续,强化服务意识,方便单位和职工参保;要建立和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其真正用于医疗消费;要加强统筹基金的管理,堵塞医疗费开支漏洞,既要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又要努力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制度的平衡运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