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对我市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再次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甄别,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家单位的163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和下放,其中取消审批事项145项,下放2项,改为备案2项;取消收费事项14项。取消后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后续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以防管理脱节,并且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望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

  现将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告如下:

  市农业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项)

  1.动物检疫员资格审批

  2.兽医卫生监督员资格审批

  3.兽医卫生合格证

  4.化肥经营资格许可证

  5.植物检疫

  (二)取消收费事项(1项)

  化肥经营资格许可证工本费

  市卫生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二)取消收费事项(2项)

  1.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工本费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工本费

  市环保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项)

  1.建设项目厂址审批表

  2.建设项目设计审批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审查

  4.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审批

  5.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认可试点审批

  (二)取消收费事项(1项)

  机动车尾气监测费

  市质监局

  取消审批事项(3项)

  1.工业企业计量定升级

  2.新产品投产鉴定

  3.常压锅炉制造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1.挂历销售审批

  市文化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0项)

  1.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设立的文艺表演团体进行跨地区营业性演出审批

  2.个体演员业余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审批

  3.个人通过因私渠道出国(境)从事文化活动的审批

  4.举办美术品拍卖活动的审批

  5.营业性演出单位变更名称、住所、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业务范围核准

  6.发布演出广告核准

  7.举办国际性音像制品批发订货会或展销会备案

  8.举办冠以“中国、国家、全省”等名称的商业性艺术比赛、展览、展销等经营活动审批

  9.地方性的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展览、展销审批

  10.举办跨省的商业性美术品展览审批

  (二)下放事项(2项)

  1.演出场所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电影放映许可证》

  市教育局

  取消审批事项(8项)

  1.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2.学校的基建项目审批

  3.教师录用

  4.教育系统事业性经费拨付

  5.民办教师录用

  6.社会力量办高中、市(地)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备案

  7.专职电教教学人员职称评定

  8.扫盲毕业证书

  市水务局

  取消审批事项(3项)

  1.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一级)审核

  2.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二级)审核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市林业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项)

  1.苗木种子检验

  2.林业系统木材、种子、苗木、药材、果品、盆景的检疫

  3.狩猎证

  4.林木种子经营管理费

  5.国家分配的进口或协作回省的木材在省内运输的审批

  (二)取消收费事项(2项)

  1.狩猎证工本费

  2.林木种子经营管理费

  市工商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24项)

  1.小轿车一次性经营审批

  2.进口汽车销售备案

  3.合同鉴证

  4.“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核准

  5.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公章的审批

  6.外国广告企业设立常驻机构审批

  7.白酒类(39°以上)广告审批

  8.境内企业在香港发布广告指定代理公司审批

  9.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10.《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审核

  11.“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命名

  1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审批

  13.设置广告显示屏审批

  14.民用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企业审批

  15.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核发

  16.印制商标单位审批

  17.广告审查员资格核准

  18.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核准

  19.商标代理组织审批

  20.广告专业技术资格核准

  21.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22.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

  23.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

  24.有奖销售活动审批

  (二)取消收费事项(1项)

  设置广告显示屏收费

  市科技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批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取消审批事项(20项)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股份合作制设立的审批

  2.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审批

  3.用人单位通过媒体发布招用人员广告审批

  4.技工学校招生全国性计划审批

  5.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就业准入

  6.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文体或特种工艺工作审批

  7.企业缩短工时审批

  8.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初始工资水平核定

  9.用人单位招收外省农村劳动力核准

  10.非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跨省流动就业中介服务审批

  11.高级技工学校的审批

  12.重点技工学校、重点就业训练中心审批

  13.基本医疗保险使用医院制剂的目录及给付比例备案

  14.企业招用农民工计划审批

  15.企业加班加点审批权限

  16.务工许可证

  17.企业浮动工资的审批

  18.企事业单位成建制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迁的核准

  19.技工学校分配

  20.下岗待工证

  市房管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核准

  市公安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33项)

  1.机动车修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2.计算机病毒机理和程序的审批

  3.舞会、迪厅卡拉OK特行许可

  4.出版、销售、出租计算机病毒机理、病毒程序书籍、媒体的审批

  5.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治安审核

  6.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

  7.信托寄卖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8.自行车分合式牌照登记发牌

  9.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

  10.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11.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12.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13.运钞车运营免检通行证核发

  14.经济民警队伍的组建、撤销审批

  15.苏蒙朝探亲邀请书核发

  1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

  17.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消防专业审核

  18.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消防专业审核

  1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消防安全许可证核发

  2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核发

  2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

  22.消防产品备案

  23.消防产品生产、维修立项审批

  24.灭火器维修许可证核发

  25.进口消防产品登记注册和安装使用前的质量复检

  26.消防产品审核发证

  27.个人从事印刷活动特种行业许可

  28.设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核准

  29.租赁房屋登记核准

  30.防盗安全门生产登记

  31.防盗保险柜(箱)生产登记

  32.消防器材销售的备案

  33.蓝印户口的审批

  (二)取消收费事项(5项)

  1.机动车修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2.舞会、迪厅卡拉OK特行许可证工本费

  3.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4.信托寄卖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5.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收费

  市文物局

  取消审批事项(2项)

  1.拓片的销售

  2.石刻的拓印

  市物价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社会力量办学发展督导费

  市建委

  (一)取消审批事项(18项)

  1.部分建设工业产品试行准用证审批

  2.造价工程师考前培训单位资格审批

  3.施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资质标准

  4.招标单位资质标准

  5.标底审定

  6.施工合同草案审查

  7.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点审批

  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备案

  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备案

  10.装修工程竣工质量认证

  1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2.施工环境控制审批

  13.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4.工程竣工结算核准

  15.工程施工合同价核准

  16.跨省施工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设立核准

  17.工程总承包资格核准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岗位资格核准

  (二)取消收费事项(2项)

  1.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收费

  2.招标费

  (三)改为备案事项(2项)

  1.招标申请书核准

  2.招标文件审查

  市政府办公厅

  取消审批事项(1项)

  进京介绍信

  市财政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批

  市地税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固定资产投资细分向调节税税率鉴定

  200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