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大连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疑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2003年11月26日
公布日期:2003-11-26施行日期:2003-11-2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2003]行他字第17号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11-26
施行日期 2003-11-26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正文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大连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疑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200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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