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城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年)》已经2003年8月26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玉林城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一2005年)

  为改善和提高玉林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玉林城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等《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玉林城区(含玉州区和福绵管理区)2001一2005年区域卫生规划》。

  一、现状

  玉林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位于广西东南部。全市土地面积1283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33平方公里。辖4县2区1市。2000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80.91万人,另有暂住人口约8.01万人,人口密度453人/平方公里。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198.93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477元,地方财政收入12.0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36元。

  玉林城区土地面积为1251平方公里,有15个乡镇。2000年末户籍人口91.01万人,另有暂住人口约5.5万人,人口密度727人/平方公里。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43.3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876元,地方财政收入4.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54元。

  (一)居民健康状况。

  1、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4.4岁。

  2、199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14.69‰,死亡率4.73‰,自然增长率9.96‰;2000年人口出生率14.33‰,死亡率5.38‰,自然增长率8.95‰。

  3、200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14.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2.15‰,孕产妇死亡率24.77/10万。

  4、全市居民死因调查前5种疾病为: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

  (二)卫生资源状况。

  1、医疗卫生机构和床位、人员、设备。

  2000年玉林城区有卫生机构390个,其中医院12个,卫生院15个,卫生所79个,个体诊所277个,还有玉林市卫生防疫站、玉林市结核病防治所、玉林市药品检验所、玉林市中心血站、玉林市卫生学校、玉林市皮肤病防治站、玉林市玉州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城区共有病床3143张(平均每千人口??3.45??张),其中市属医院2822张,卫生院291张,计生站30张。

  城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195人(平均每千人口4.61人),其中医师1855人(平均每千人口2.04人);高、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之比为1:6:13.另农村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843人,接生员154人。

  2000年城区大型医用设备主要有:核磁共振仪1台,影像断层扫描仪6台,800毫安以上X光机4台,医用直线加速器2台,模拟定位机1台,钴60治疗仪1台。

  2、卫生事业经费。

  2000年市辖区卫生事业经费为21.48元/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4.16%.

  (三)卫生服务状况。

  2000年城区年门(急)诊人数为246.6万人次(未包括诊所、卫生所),年人均就诊2.71次;住院人数为 6.46万人次,人均住院率70.9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1.31日;平均每名医生年负担的诊疗人次为2171人次,其中综合医院2252.1人次,中医医院2568.6人次。病床使用率66.05%,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70.20%,卫生院26.55%.健康检查15.07万人次。

  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儿童四苗接种率:卡介苗97.27%,小儿麻痹糖丸98.95%,百白破98.97%,麻疹疫苗98.51%.乙肝疫苗接种率75.52%.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4.88%,儿童系统管理率64.73%.全市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129.07/10万。

  2000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52.3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2.53%,常住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率65.73%,产前检查率91.93%,产后访视率89.65%.

  全市自来水合格率93.56%,自来水普及率54.08%;公共卫生场所合格率86.8%;食品卫生合格率84.5%;化妆品卫生合格率100%;学校卫生合格率67%.

  (四)主要卫生问题。

  1、居民健康主要问题。

  ⑴人口老龄化使心脑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发生率较高。

  ⑵社会生活节奏加快,酗酒、吸烟不良卫生习惯等因素导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增高。

  ⑶工业化进程加快,使人口流动频率增高,为各种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提供了社会条件。

  ⑷各种急性中毒、食源性疾病及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对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很大威胁。

  ⑸生活环境污染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

  2、卫生服务主要问题。

  ⑴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措施不足,影响了卫生行业宏观调控的力度。

  ⑵盲目购置高档大型医用设备,造成设备资源的浪费,并增加市民医疗费用的负担。

  ⑶对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卫生科技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不足,个别医疗机构负债过重,制约了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⑷卫生资源配置缺乏严谨的规划,使卫生资源的浪费与不足同时存在。

  ⑸高技术人才缺乏与低技术人才充斥行业的矛盾未得到很好解决。

  ⑹单一的卫生服务模式使卫生行业提供的服务缺乏生机和活力。

  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满足社会卫生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深化卫生改革,强化卫生管理,构建机构设备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技术适用的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2005年卫生事业进入全区先进行列。

  (二)主要目标。

  1、提高居民生命质量,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以上。

  2、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0%.

  3、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0%.

  4、加强乡镇级卫生人力的配置,具本科以上学历的医生占10%以上,专科以上学历的护士达5%以上。至2005年,所有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资格。

  5、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吸收一批高技术人才,高、中级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35%以上,市级医院达到45%以上。

  6、开展多元化卫生服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健康服务。

  7、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并完善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

  8、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网”建设,强化救助网,建立具备现代化设施的市“120”急救中心,加快信息网的建设,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9、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公民无偿献血能满足90%临床用血。

  10、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

  (三)主要策略与措施。

  1、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⑴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政事分开,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企业、部队、个人以及社会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均纳入本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整,统一管理。

  ⑵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大型医疗卫生设备等卫生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依法行使卫生行政职责。

  2、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原则是: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

  ⑴鼓励个人、社会力量或中外合资举办高起点、高水平、具规模的专科医院。

  ⑵严格实行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大型高档仪器设备的申报审批制度,调整现有布局,提高使用效率。

  ⑶重新调整医疗机构现有床位,在规划床位配置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划拨。

  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实现资源共享。

  ⑸通过实施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建成布局合理、服务便捷、水平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新格局。

  3、改革卫生服务体系。

  ⑴建立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⑵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从事疾病诊治,以及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担任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

  ⑶在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卫生机构开展特需服务。

  ⑷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医疗机构划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体和主导地位。

  4、改革预防保健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适应社会发展及居民健康需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建立综合性预防保健体系,负责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和控制、卫生保健等方面业务技术的开展,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做好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对脆弱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落实各项防疫防病措施,强化疾病控制的法制化管理,控制主要传染病,切实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提高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卫生质量。

  充分发挥农村预防保健网的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防保科建设,进一步完善防保科设施,提升技术档次,充实技术人员。调整防保科专业技术结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防保科工作。

  5、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

  ⑴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外在的竞争压力和激励机制,促使卫生机构优化内部结构,按“优质、高效、低耗”的原则运行;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卫生行业全员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建立健全解聘、辞聘制度,畅通人员进出渠道。

  ⑵加强医院内部经营管理,全面推行院、科两级成本核算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实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努力降低营运成本。

  ⑶探索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子,形成不同经济成份并存的医疗卫生格局。争取2005年初步完成玉林市骨科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6、改革和完善卫生补偿机制。

  ⑴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桂财社[2000]8号)要求,安排卫生事业费。

  ⑵以居民健康目标为导向,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原则上政府对卫生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执法监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

  ⑶税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非营利性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

  ⑷调整和完善卫生服务价格体系,物价、卫生部门根据卫生服务的特点,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作价原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价机制。调整卫生服务收费结构,充分体现知识和技术劳动价值。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价格放开,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管理。

  ⑸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卫生领域,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帮助、支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中的各项卫生策略和措施。

  7、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全面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设立玉林市卫生监督所,依法行使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强化政府卫生行政执法职能,实行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管理,加强和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在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卫生系统中聘任卫生监督员,加强两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改善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体制,保证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实施,维护公民的卫生权益。

  8、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在中小学校普及卫生知识,开设健康教育课。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巩固发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医疗规划

  (一)规划原则。

  1、根据职责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原则,完善市、区、乡镇三级医疗保健网。

  2、市级医疗机构面向全市,覆盖600多万人口,重点专科辐射周边地(市)。以诊治疑难病为主,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教学、培训和科研工作。

  3、其它医疗机构面向城区为主,重点专科可面向全市。

  4、城西、城北、名山、南江卫生院和玉城医院向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区域内常见病诊治、卫生防疫、妇幼卫生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等六位一体综合卫生工作。

  5、各专科医疗机构根据各自的服务功能,承担全市相关专科病症的系统性防治工作,机构不向下延伸。

  6、严格限制少投入、小规模医疗机构的低水平重复设置。卫生机构按区域居民的人口密集程度和服务半径合理设置。合理控制综合医院的数量和规模。

  7、积极扶持中医医院向中医现代化发展。联动市中医院、骨科医院、市制药厂、市中药材市场,以保健、康复为重点,突出中医特色,构建医疗、保健、科研、制药为一体的药医产业链,把玉林建成桂东南医疗、保健、教育、科研和健康旅游中心。

  8、要形成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9、原则上在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500米之内,不再设立个体医疗诊所。个体诊所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00米。新申请设置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与现有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医院相距要在3000米以上。

  10、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1个卫生所,人口数在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可另设1个卫生室,设有卫生所的行政村,不再设个体诊所。

  11、厂矿企事业单位、街道、行政村卫生所(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过渡,承担社区卫生服务。

  (二)医疗机构配置及规划。(表略)

  卫生资源配置以区域内居民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坚持供需平衡、供略大于求的原则,不断满足不同人群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提倡资源共享,鼓励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在竞争中提高服务质量和利用效率。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有序发展的卫生事业新格局。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应占主体和主导地位。个体医疗诊所作为卫生服务的补充,必须具备相应的开业条件,依法审批,严格监督管理。

  (三)医院床位配置。

  1、质量配置标准。(表略)

  2、数量配置标准。(表略)

  说明:2000年全市床位数为7458张,玉林市城区床位数占全市总床位数约4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玉林属一类地区,床位可达2.41张/千人口,全市可配置13897张。市城区是玉林经济、政治中心,对各县 (市)有辐射功能,按2000年40%比例至2005年可配置约5000张,但考虑到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的原则考虑配置3330张。

  (四)医疗机构人力配置。

  1、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表略)

  说明:2000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数为12214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05年一类地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可达2.73/千人口,全市可配置总数约15830人。2000年玉林城区卫生技术人员数占全市总数的34.3%,按此比例,城区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数可达5430人,但根据总量控制原则考虑配置4568人。

  2、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学历结构。(表略)

  (五)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表略)

  说明:广西配置标准中CT配置标准为每百万人口3.5台,因城区医院的功能向全市辐射,故在原基础上可增配1-2台。

  (六)急救中心配置。

  1、实行统一调配、就近抢救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成立玉林市急救指挥中心,指挥长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市院前急救。市医院设急救站,各急救站均应配备专业程度高、应急能力强的院前急救队伍。各医院急救站无条件服从市急救指挥中心调度。

  2、各急救站应配置现代化的急救器材和充足的急救药品。各急救网络之间应建立畅通的通讯联络。

  3、院前急救调度以就近调遣抢救队伍为原则,各急救站对辖区内的院前伤害应迅速实施院前救护。重大伤害事故应立即报告市急救指挥中心,由急救指挥中心紧急调集抢救队伍。

  4、日常“120”急救任务主要由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发生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伤害事故由市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配。

  (七)筹建玉林市传染病医院。

  筹建玉林市传染病医院,负责我市传染病救治工作,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四、预防保健规划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办公室,人员3-5人,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指导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培训应急队伍,指挥调度卫生防疫抢救力量,整合卫生资源,协调其他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反应、恢复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规划原则。

  在玉林城区城市规划指导下,选取新址,筹建一所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区域覆盖,职能综合”的原则,改革预防保健体系,将设置分散、服务对象单一的防病机构科学合理归并,建立综合性预防保健机构,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

  2、机构设置。

  ⑴组建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检验职能。

  ⑵任务。

  ①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计划,负责对疾病传染媒介生物的调研和监测,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流行组织调查,制订并落实控制的对策和措施。

  ②实施计划免疫接种规划,开展疾病防治工作,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报告。

  ③负责卫生工程设计监测及卫生工程、相关产品卫生学评价。

  ④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交办的专项抽验、产品检验、卫生学评价。对突发事件、违法案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

  ⑤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在岗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研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

  ⑥负责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⑦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推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措施,指导并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⑶各级医院内设预防保健科,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领导下开展传染病控制、各类卫生监测、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预防保健工作,以及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本医院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力配置。(表略)

  乡镇疾控人员按1人/万人口的比例配置。

  疾病控制人员必须具备与业务岗位相一致的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至2005年,疾病控制专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结构比例,市级要达到30%以上,乡镇级达10%以上。

  4、儿童计划免疫主要指标。(表略)

  (三)妇幼保健。

  1、目标和任务。

  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现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妇幼卫生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实现妇幼保健系统目标管理,重点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婴幼儿系统管理,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目标,为区域内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殖健康保健、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

  2、机构设置。

  (1)妇幼保健院,设玉林市妇幼保健院及玉州区妇幼保健院、福绵管理区妇幼保健院。

  ①承担母婴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和监测中心的职责。

  ②承担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

  ③掌握本市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负责区域妇幼卫生常规报告、调查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④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订妇幼卫生工作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本市妇幼卫生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审评。

  ⑤承担妇幼卫生专业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妇幼卫生科技应用性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本市妇幼健康教育任务。

  (2)市各级医院设妇产科。乡镇医院成立妇幼保健科,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实施社区妇幼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等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健全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充实健全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加强产科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技术质量。

  3、妇幼保健机构人力配置。(表略)

  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与业务岗位相一致的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至2005年,妇幼保健专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结构比例,市级要达到30%以上,乡镇级达10%以上。

  4、规划指标。(表略)

  (四)卫生监督。

  设立玉林市卫生监督所,依法行使综合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管理公共卫生秩序。加强和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改善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体制。

  监督执法机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与业务岗位相一致的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至2005年,监督执法专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结构比例,市级要达到30%以上。

  五、社区卫生服务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初级保健为基础,以促进居民健康为目的,面向社区,面向家庭,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疗、防疫、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方位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设立原则。

  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每0.5-1万人口设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

  城市每一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1-2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全科医师。新进入乡村社区服务站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组织形式。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医院为本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设备,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区域地段和人口分布情况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现有城乡基层医疗网点为基础,进行调整、改造和功能转变。

  (四)服务方式和内容。

  1、根据不同对象提供相应服务。对常住居民逐步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提供连续性、系统性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对暂住人群建立临时健康登记卡册,按需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

  2、主要服务内容是为本社区人群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六位一体的基本卫生服务。

  3、采取宣教、咨询、随访、门诊、订立家庭或个人健康合同、定期对社区人群进行健康体检和专项普查、设立家庭病床等形式提供社区卫生服务。

  4、建立和健全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

  5、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向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6、把预防保健和健康促进放在社区卫生服务的首要位置,以社会利益为主,有偿服务和义务服务相结合。

  (五)实施和管理。

  1、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两个文明建设规划,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须的财政投入。

  2、财政、社保、物价、计生、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和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资产管理等由各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3、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方案。至2005年,70%以上的社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六、科技兴医规划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建成各具优势的重点专科群,带动其他专科发展,提升我市专科建设档次;开展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提高我市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在省内享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业人才;选拔培养一批青年技术骨干,增强科研实力。

  2、进一步发挥玉林市卫生学校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争取在2005年前办成医学专科院校。加强培训在岗医务人员,大力提高玉林市医学人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策略和措施。

  1、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树立科技兴医的战略意识,对科技兴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方案、有落实、有效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优先考虑。

  2、选取有一定科研价值,有较大创新程度,在本区域具有领先地位,其水平现状已在行业得到首肯或公认的特色专科(或实验室)和项目作为重点专科(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着眼于临床医学技术和医技水平的提高,项目的研究进展和结果能解决医学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4、选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有分析和鉴别本学科重大科研动态与成果的能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技术带头人应承担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任务,并制订相应规划和方案,组织落实和实施。主动运用国内外本技术专业的先进科研方法,组织跨学科跨单位的联合科研攻关。同时积极选拔培养本学科技术骨干,造就一批有较深厚的理论知识、较先进的医学技术的医学专业技术骨干。

  6、选拔的青年技术骨干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在本行业或本单位享有较高的群众信誉,具本科以上学历(个别业绩突出者可以大专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选拔的技术骨干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专科技能,有一定的科研理论知识和能力,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能够独立地或在技术带头人的指导下承担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

  7、保证卫生科技经费来源,每年用于卫生科教的经费不少于卫生经费的5%,各医疗单位每年科教经费占业务总支出的2%以上,同时争取上级部门的科研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争取与企业合作或以社会团体、各界人士资助等形式筹集医学科研经费。

  8、建立完善重点专科(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的科技档案。每年对立档项目进行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效果评价,组织评审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对照本《规划》的目标任务、措施条件、工作进程等进行考核评价。

  (三)项目配置。

  1、重点专科(实验室)配置。

  市第一人民医院7个,市第二人民医院2个,市红会医院3个,市中医院4个,市骨科医院3个,市疾病控制中心3个,市妇幼保健院3个,市卫校附院3个。

  2、重点科研项目配置。

  市第一人民医院7个,市第二人民医院2个,市红会医院3个,市中医院4个,市骨科医院3个,市疾病控制中心3个,市妇幼保健院3个,市卫校及卫校附院3个。

  3、学术技术带头人配置。

  市第一人民医院15名,市第二人民医院3名,市红会医院6名,市中医院7名,市骨科医院6名,市疾病控制中心6名,市妇幼保健院6名,市卫校及卫校附院5名。

  4、青年技术骨干配置。

  各卫生机构按照本《规划》有关条件向市评审委员会申报推荐,由市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

  七、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一)成立规划评价组织。

  组成区域卫生规划评价小组,负责对本区域卫生规划进行评审。

  (二)建立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管理。

  (三)建立评估指标系统。

  1、社会经济指标。

  (1)政府卫生投入。

  (2)医疗保障情况。

  (3)人口指标。

  (4)国民经济指标。

  2、卫生与资源利用指标。

  (1)卫生人力资源。

  (2)主要设备、装备指标。

  (3)卫生经费的投入与产出指标。

  (4)医疗服务指标。

  (5)预防保健指标。

  3、居民健康指标。

  (1)人口动态指标。

  (2)平均期望寿命。

  (3)各年龄组死亡率。

  (4)住院疾病谱。

  (5)居民健康行为改善指标:如吸烟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