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砂石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一日

    长沙市砂石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砂石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整顿范围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均纳入本次砂石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范围。其中,湘江长沙段(包括望城县、长沙县)及其支流本市城区段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治理整顿,其他河流根据属地原则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治理整顿。本次工作包括对所有从事砂石采挖、河道砂石运输、砂场经营的单位、个人进行治理整顿,其中,淘金船、吸砂船因严重破坏河床、影响防洪和通航安全必须全部取缔。

    二、工作目标通过治理整顿,打击非法生产,取缔所有淘金船、吸砂船,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防洪、通航安全的无证采砂船、运砂船及无证砂场,将砂石资源采、运、销环节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保证国家税费正常收取,确保防洪、通航安全,美化城市,为合法经营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制定长沙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科学划定可采区、限采区、禁采区,规划选址大型综合性砂场,逐步实现主城区砂场外迁。

    三、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成立长沙市砂石管理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我市砂石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下列单位抽调:市国土资源局3人,市水利局2人,市交通局2人,市公安局1人,省航道局1人、市国税、地税局各1人、市工商局1人。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和治理整顿一、二、三组。为保证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律在确定的办公场所集中办公。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我市砂石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协调部门关系,具体负责我市砂石生产经营秩序的治理整顿,指导县(市)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策日常事务,重大事项报领导小组决策。

    四、治理整顿主要内容

    (一)治理整顿采砂船。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已对城区内采砂船停发采矿许可证,所有采砂船的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均为无证采砂。考虑到长沙市建设用砂的需要,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水利、交通有关部门划定临时采挖区域,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供过渡时期采砂船采挖。采砂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办公室申报基本情况并依法缴纳税费、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进入指定的临时采挖区域采砂。淘金船,吸砂船坚决予以取缔。湘江北大桥至猴子石大桥之间及其他河流本市城区段列为禁采区。

    (二)治理整顿运砂船经营秩序。由交通部门牵头拿出整改方案报领导小组决策。所有运砂船必须持证经营,不得为非法采砂船提供运输服务,不得向无证砂场供砂。

    (三)治理整顿砂场。砂场业主须主动向办公室申报基本情况,对批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影响行洪、防洪进行自查、自纠拿出整改意见。由水利部门牵头摸清情况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决策。城区砂场根据防洪要求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合理布局,逐步外迁,并明确外迁期限。

    (四)制定长沙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勘查单位对我市湘江流域砂石资源进行勘查,提供科学的勘查报告,摸清资源分布现状及资源储量。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水利、航道管理部门,在确保防洪、泄洪、通航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科学划分和确定砂石资源可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市场需求及资源分布情况确定我市砂石采挖区域和年采挖数量,合理布置采挖船。规划定点大型综合性砂场。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从3月15日至4月15日。

    (一)组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抽调到位。

    (二)出台工作方案,拟定关于砂石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制作各类调查摸底表格分发至各砂石生产、运输、经营企业,限期进行自查、自纠,办公室将相关情况收集汇总。

    (四)制定砂场整治方案。

    (五)召开全市砂石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全面展开阶段,从4月15日至6月15日。

    (一)取缔所有淘金船、吸砂船。

    (二)湘江北大桥至猴子石大桥之间及其他河流城区段实现禁采。

    (三)划定临时采挖区,采砂船进入临时区域采挖。

    (四)规范运砂船。

    (五)取缔所有河道内砂场。

    (六)主城区砂场逐步外迁。

    (七)提交砂石资源勘查报告,划定区域,规划定点大型综合性砂场。

    第三阶段:确保整治实效,制定规范管理措施,从6月15日至6月底。我市砂石生产经营秩序经集中整治后,为保证整治实效,办公室必须常设一个管理中心,协调各部门关系,领导、组织打击非法生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资金安排为保证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由领导小组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集中领导下,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认识。砂石生产经营秩序治理整顿对于合理利用资源,确保行洪、通航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砂石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增强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集中办公。抽调的工作人员在治理整顿期间不再兼任原单位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搞好治理整顿工作。

    (四)加大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