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更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事侨务办),为主管外事侨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市委及其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外事礼宾业务管理的指导工作。办理市级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

  (三)协调各部门的外、侨事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事项。负责常驻我市的外国人及外侨的管理工作。

  (四)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浔访问的工作。管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协助办理出国人员签证和来访外国人的邀请、签证函电等业务;负责或指导对外事干部或出国人员和团组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以及我市对外开放地区的开辟、调整工作。负责我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和相互交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政策教育。统一对国际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表态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涉侨报导稿件。

  (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研究侨务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市侨务工作的情况,了解掌握海外侨情。

  (九)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宣传侨务政策。

  (十)指导各县(市、区)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港澳同胞在浔眷属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民间对外交往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秘书科、外事科、侨务科。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