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保留九江市旅游局,为主管旅游事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计划的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能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九江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市国内旅游的开发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山)旅游工作。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进行立项审核工作;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对国家、省级、市级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行宏观指导。

  (五)负责国家制订的各类旅游景点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在我市的实施;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六)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资质的初审、申报、复核和年检工作;负责本地区三星级(含预备三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旅游公司、商店经营旅游业务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初评和年检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市旅游局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