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水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水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保留九江市水产局,为主管水产和渔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

  2、渔业信息服务和水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水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渔业、渔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九江市渔业生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协调大水面开发和特种水产工程的实施,编报各类统计报表。

  (二)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研究水产品市场产销和水产品综合加工利用与开发,归口管理全市水产品加工工作,组织产销信息交流。

  (三)负责水产品质量标准化及渔用饲料、药物使用监督管理,指导渔业科学技术推广和水产种苗繁育、鱼病防治工作。

  (四)依法行使渔政、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管理,承办渔业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和珍稀水生动植物的保护。

  (六)维护国家、集体和渔业生产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处跨县渔业纠纷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查处违反渔业法律法规事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水产局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生产管理科、渔政管理科(挂九江市渔政管理局牌子)。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