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新增职能:推进人防向民防转变,逐步承担城市防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和应急救援的指挥通信保障,实现防空防灾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人防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切实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订防空袭击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五)编制民防工作规划和计划,承担城市部分灾害事故救援,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的指挥通信保障。

  (六)指导和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按要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八)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

  (九)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

  (十一)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5个职能科:人秘科、计划审计财务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指挥通信救援科、法规宣传教育科。

  机关党总支。负责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