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联合制定的《吉安市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三月十九日

吉安市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安市农业局
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

  为了加速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不断提高全市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吉安市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决策,以粮、畜、禽、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建立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在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贮存保鲜和批发销售等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引导农民按标准化生产、企业按标准化经营,不断提高农副产品品质,形成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

  二、工作目标坚持“示范引导、注重特色、规模经营、效益至上”的方针,按照“一县一业、一县一区”,每个县市区选择一项主导产业,至少建立一个标准化示范区的思路,在继续抓好永丰早辣椒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发挥其引导作用的同时,重点抓好四大特色产业2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一)草食畜禽产业:重点抓好泰和、吉安、安福、吉水、吉州、峡江六个示范区,力争达到人工种草10万亩以上,肉牛年出栏25万头以上。

  (二)优质大米产业:重点抓好吉水、泰和两个示范区,分别达到5万亩以上。

  (三)无公害蔬菜产业:重点抓好永丰、泰和、吉州、青原、吉水、新干、吉安七个示范区,面积达30万亩以上。

  (四)名优特产业:重点抓好泰和乌鸡、遂川板鸭、安福火腿、万安水产、峡江水产、新干红桔、永新蚕桑七个示范区。

  对上述示范区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2003年完成制标采标及基地规划工作;2004年完成标准进户下田,使标准得以贯彻;2005年完成产、加、销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形成一整套具有我市特色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示范区农民及龙头企业基本上能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在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通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原产地保护,使我市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的路子,大幅度提高农业经济整体实力。

  三、工作重点

  (一)组织实施种子、苗木、种畜、种禽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高质量供应。

  (二)根据各县(市、区)的特色产业,组织制定出地方农业标准规范,并严格组织实施。

  (三)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农产品检测和监督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四)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冷藏、加工、运输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农产品的出口创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标准化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把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大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力度。要以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与全县农业产业化总体思路、规划、布局、重点相适应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使重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流通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到标准化的轨道上来运行,用标准化来保证优质化、促进品牌化,达到效益最大化。

  (三)建立农业生产监测体系。要把农业、环保、土管、气象、生产资料供应等部门的力量组织起来,协调行动,对农产品的生长环境、生产全过程,包括农业投入品等,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测,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查处和纠正,不留隐患。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优化、农业投入品及包装物安全,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检验监测体系和认证体系。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快质检机构规划建设,及时填补农产品检测空白,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人才、技术和设备力量,下大力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坚持重心下移,把建设重点放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上,加大对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控。要结合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各类农副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市场,特别是大型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快速检测点和开展市场质量监测服务,各级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强各类监测机构的配套与联网,提高资源共享能力,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农业及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同时,要重点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的认定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施ISO系列质量管理标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和示范引导力度。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推行农业标准化,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千家万户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技推广队伍,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网络,逐级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要抓好典型引路,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村,村村有示范户。

  (六)增加资金投入。目前推进农业标准化必须建立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利益驱动为辅、生产经营者为自律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各县(市、区)要安排示范基地专项资金和专门工作经费,支持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组织管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确保农业标准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协调配合。推行农业标准化,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农口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农业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规划、认证、建设与管理,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全市农业标准化体系的建立以及对农业标准的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搞好农产品检验监测机构认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支持农业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