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保留九江市粮食局,为主管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转变的职能将对国有粮食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管理的职能,转变为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及资产调控管理。

  (二)增加的职能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粮食质量的监督与检查以及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

  (三)取消的职能取消对全市城镇居民计划粮油供应和户粮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粮食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结构和布局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执行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数量和品种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市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稳定。

  (三)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完成国家粮食收购任务;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做好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做好全市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仓政管理,管理市、县粮油调拨运输,监督检查全市粮油库存、质量安全;制定全市粮油仓储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体系建设;根据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对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加强市场预测、分析和管理,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六)负责全市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动用计划,并负责实施。

  (七)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全市粮食系统的教育和培训、科研活动及科学成果鉴定;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好粮油购、销、储的质检工作;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财会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做好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的测算和使用监管。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调控科、行业管理科、财务会计科、仓储管理科。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