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02]87号)精神,我市将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摸清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三产业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方面的信息。认真搞好我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对于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这次普查对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

  普查的时期资料是2003年度,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德成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杰、市统计局局长邓平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刘庆生,市发展计划局陈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颂明、经济贸易局秦群力、民政局李先锋、财政局张福通、劳动局黄造基、社会保险管理局施裕壬、国家税务局刘惠、地方税务局黄暹光、工商行政管理局范鸣春、质量技术监督局邝兵、文化局刘焯铿、统计局曾曲宏等同志组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统计局李必祥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区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办公室,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经费由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凡在深圳市辖区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照普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做好普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