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保留九江市交通局,为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管理直属企业的经营活动,由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定,并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运输服务、出租车、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租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和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行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客货运站场、港口和港航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市场管理;负责港区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指导乡镇渡口的设置、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

  (六)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和使用管理;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

  (七)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

  九江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